注意!這些轉賬方式千萬別用,個人賬戶進賬超過20萬就會被查!

2018年是稅務改革大年,金稅三期數據比對升級、國地稅合併聯合稽查、社保劃歸稅務徵管、個稅改革……讓還在設置

“兩套賬”的企業無所遁形,也讓公對私、私對公之間的賬戶走款成為稅務稽查的重點。

注意!這些轉賬方式千萬別用,個人賬戶進賬超過20萬就會被查!

這種轉賬方式,千萬別用!

何為對公?何為對私?

對公賬戶,也就是指以公司名義在銀行開立的公司帳戶。

對私賬戶,就是指個人在銀行開立的私人賬戶。

對公賬戶的作用

1、開發票、扣稅需要對公賬戶,這也是最重要的規定

2、公司間交易往來需要對公賬戶轉款

3、進出口貿易行業,需要首先要辦理對公賬戶才能辦理進出口經營權。

4、辦理社保、住房公積金都需要對公賬戶。

對私賬戶的規定

一般來說,公對私轉賬是可以的,但是需提供相關資料(比如合同、發票等),否則銀行會以“公款私存”的理由拒絕處理。

除非是支付個人的工資。

單位從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的,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據——

以工商銀行具體規定為例:


注意!這些轉賬方式千萬別用,個人賬戶進賬超過20萬就會被查!



有人問:既然對私轉賬有這麼多規定,為什麼還是有很多公司經常出現公司賬戶往法人個人賬戶轉私帳的情況呢?

原因很簡單——避稅!

前幾年,在網上發票勾選認證平臺還沒有開通、金三稅系統還沒有上線的時候,對私轉賬的行為尤其猖獗,就是因為當時涉及範圍廣排查難度高,加之監管體系還尚未成熟,不少企業通過這種方式,貨款不走公章、不開票、不上賬,以此偷逃稅款。

但如今,公對私、私對公的這種走賬形式已經成為了稅務嚴查的重點,不管是公司賬戶還是個人賬戶,一旦被銀行檢測到資金流向異常,就很有可能會稅務機關盯上。

公對私轉賬,風險有哪些?

1、挪用公款

公司賬戶的資金往來一般是擺在明面上有據可查的,而若是轉到老闆的私人賬戶,就難以區分到底款項是公用還是私用的,前段時間某公司財務人員挪用鉅額公款打賞平臺主播的案子還歷歷在目。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的資金必須要收到監管,不可挪做私用,一旦發現有挪用公款的行為,嚴重的會被定罪入刑!

2、偷稅漏稅

都知道財務做賬一定是要有原始憑證的,而很多通過個人賬戶轉出去的款項賬面不透明,沒有依法的納稅憑證,很有可能不會提供增值稅發票,這就有偷稅漏稅的嫌疑了,一旦被查,企業將會面臨鉅額補稅懲罰。

3、洗錢嫌疑

一旦個人賬戶大額收款累積次數過多,就會被銀行列為重點監控對象,排查是否存在洗錢的可能。注意,會被列入重點監控的不僅僅是金額大,而且是一年內收款次數多的對象,並不是所以大額交易都會被監控。

根據大額支付交易的規定: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之間以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金額2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屬於大額交易,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屬於可疑交易。

案 例

我公司有一筆貨款是客戶以個人的名義打到老闆私人賬戶的,老闆又從私人賬戶上打到對公賬戶,後來客戶又從公司賬戶將這筆款打入我公司對公賬戶,要求將以前的那筆貨款退回他個人的賬戶。

這樣一來,必須從我公司對公賬戶將這筆款打入老闆個人賬戶,再從老闆個人賬戶將這筆款打入客戶個人賬戶,可以這樣做嗎?

要是你,你會怎麼做?

最為安全的做法就是哪裡來的回哪裡去,將款項原路退回。

金三啟用以來,已經有很多企業因為歷史資金流水不明,被系統通過稅務申報的數據排查出了問題,有虛開發票用來抵稅的,也有壓根沒有入賬的不明收支,都被要求補繳稅款幾十上百萬,不補?就等著稅局的人上門來搬賬本吧!

再次提醒老闆和財務:公司的業務往來一定要按照規定走公帳,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想著走私賬偷逃稅款,俗話說得好:“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


注意!這些轉賬方式千萬別用,個人賬戶進賬超過20萬就會被查!



建 議

如今社保由稅局統一收取,社保和個稅信息不一致的情況下,稅局很容易發現異常,特別是金稅三期以後,經過大數據比對,系統更是分分鐘預警,就看稅局是不是查。

相類似的,很多稅收優惠也跟企業人數有關,比如小微企業相關的優惠等。有的企業彙算清繳填列的企業人數跟實際繳納個稅的職工人數對不上。這在以前國地稅未合併時也非常常見,但是隨著國地稅合併,今後甚至可能彙算清繳時不用填寫企業人數,直接從個稅申報系統提取。

虛增員工人數,虛增薪資成本,從而少交企業所得稅,替員工避個稅,聽起來很美好,但手段太小兒科,稅局稽查成本非常低,一旦被查處,補繳稅款、罰款不用說,更嚴重者,將觸犯刑法,面臨坐牢的風險!

小編建議:

企業按實際員工薪資發放情況計提費用、申報個稅,老老實實交稅,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會計們遇到老闆指使自己做這種違法的事情,請務必向老闆分析利弊,對這種行為說不!

2018後半年這些稅務風險劇增

1、虛開發票將清算

稅務已經打造了最新稅收分類編碼和納稅人識別號的大數據監控機制,今年可能將有更多企業因為歷史欠賬虛開發票被識別出來!

2、高收入個稅將面臨嚴格管控

今年中國將參與涉稅信息交換,高工資、多渠道、多類型收入的將面臨嚴查!

3、股權轉讓稅務政策面臨變數!

之前中國各地熱火朝天的合夥基金的避稅政策可能要清理,甚至要改正。因為目前其實股權轉讓這一塊個稅已經明確了,有些地方執行出現了偏差,必須清理和改正!

4、新業態徵稅將有大進展!


之前北京地稅查處的某直播平臺主播個稅鉅額補稅案就是一個經典案例,中國沒有業態不再稅務監管範圍之外!目前稅務監管沒有法外之地!

個人賬戶進賬多少會被查?

中國人民銀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了《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注意!這些轉賬方式千萬別用,個人賬戶進賬超過20萬就會被查!



其中明確指出了監管的範圍,“本法所稱人民幣支付交易,是指單位、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通過票據、銀行卡、匯兌、託收承付、委託收款、網上支付和現金等方式進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貨幣給付及其資金清算的交易。

並且要求金融機構的營業機構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崗位,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專人負責對大額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進行記錄、分析和報告。

對於大額支付交易的規定

(1)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單位)之間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支付。

(2)金額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和現金匯款、現金匯票、現金本票解付。

(3)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之間以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金額2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如果發生了大額交易,金融機構要執行以下操作:

大額轉賬支付由金融機構通過相關係統與支付交易監測系統連接報告。並在交易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大額現金收付由金融機構通過其業務處理系統或書面方式報告。並在於業務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送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並由其轉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最後提醒:遇到不聽會計勸阻,繼續以上違法行為的公司和企業老闆,最好儘早告辭!因為遲早稅局和銀行會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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