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傘網清除”行動,奪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面勝利

2020年4月8日,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在全國掃黑辦第9次主任會議上提出第二、三季度重點在“清”字上下功夫,按照“清到底、清乾淨”的要求,深入開展“六清”行動,努力在9月底拿出“線索清倉”“逃犯清零”“案件清結”“傘網清除”“黑財清底”“行業清源”六張“業績清單”。2020年6月19日,陳一新主任在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點地市督辦會上強調“傘網清除”要徹底圍殲。


“傘網清除”為何重要?


“打傘”的程度直接影響專項鬥爭的成效,“傘”打得越深,犯罪分子繳械就越快。兩年多的專項鬥爭成效顯著,但仍有黑惡勢力蟄伏隱藏,仍有“保護傘”未被剷除。黑惡勢力之所以能坐大、為害一方而不受懲處,關鍵就是有隱藏在其背後的“保護傘”,如果只是就案辦案、就事論事,而不把“保護傘”挖出來繩之以法,黑惡勢力就很難斬草除根,依然具備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


如何實現“傘網清除”?


一是司法機關要堅持“兩個一律”“一案三查”,全面回溯核查“有黑無傘”“大黑小傘”案件,採取直查直辦、異地辦案等措施,確保查深查透,圍繞黑惡犯罪組織做大成勢的 發跡史,抓住黑惡犯罪組織財富爆發式增長等關鍵節點,逐條梳理研判,突破裙帶、宗親和利益交織的層層關係網,推動一查到底。

二是排除干擾阻力。排除干擾阻力,對有“保護傘”線索指向的公職人員果斷調離關鍵要害崗位,提級辦理未能突破的重大黑惡案件,對公職人員說情打招呼的,按照中央有關規定記錄、通報和追究責任。

三是進一步加大對“打傘破網”不力的問責力度。要堅決破除怕得罪人、當“老好人”等錯誤思想,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對“保護傘”不願打、不敢打、繞著走的,堅決問責追責。

四是匯聚廣泛民力。加強群眾工作,發動群眾提供更多高價值線索,及時兌現獎勵承諾。通過回訪舉報人、走訪受害人,進行線上線下問卷調查、民意測驗等,直面群眾關切,發動群眾參與。


聚焦“打傘破網”,檢察機關在行動


全國檢察機關嚴格依法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堅持“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省級檢察機關對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統一把關。2020年“兩會”最高檢工作報告顯示,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涉黑犯罪30547人、涉惡犯罪67689人,同比分別上升194.8%和33.2%。起訴“保護傘”1385人,同比上升295.7%。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已進入收官之年,檢察機關將繼續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闖關奪隘,把“打傘破網”作為主攻方向,縱深推進,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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