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缘关系作为我们中国人非常重要的关系之一,受到大家的重视。这起案件起因正是外甥帮舅舅家运柴火,结果出了交通事故,造成外甥的死亡,这该如何处理其中的关系呢?
杨某某叫外甥张某某驾驶三轮车帮忙去村里运输柴火,返回路途中三轮车发生翻覆,造成交通事故,张某某被压三轮车下。张某某被紧急送至将乐县总医院抢救,抢救无效身亡。双方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赔偿事宜协商不下,引发纠纷,到镇司法所请求帮助。
经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张某某住院期间抢救费用由杨某某承担。
杨某某一次性支付给张某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子女抚养费、父母赡养费用、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
小编讲解
赔偿金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赔 偿 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金包括:
人身损害: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赔 偿 金
受害人死亡: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赔 偿 金
丧葬费: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赔 偿 金
扶养和赡养费: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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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帮亲戚忙属于雇佣关系吗?
雇佣关系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定期或不定期的为对方提供劳务,由对方给付报酬的法律关系。
所以,此纠纷不属于雇佣关系,但属于帮工关系。帮工关系是指帮工人无偿地为他人处理事务从而与他人形成的法律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帮工关系是指帮工人无偿为被帮工人处理事务而在双方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被帮工人杨某某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解释》中的赔偿计算,支付张某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子女抚养费、父母赡养费用、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
中国社会是典型的熟人社会,义务帮工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在我们的身边,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都是普遍存在的。但在处理二者关系时,还是要妥善考虑,无论我们是帮工还是被帮工人,都应该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平安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