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人命關天,一個關押了15年的殺人犯,最高院沒核准死刑

因為人命關天,一個關押了15年的殺人犯,最高院沒核准死刑

我們都知道“殺人放火”是重罪,故意殺人案件的量刑也是首選死刑,而且這也是從重從快之重要罪名。

但一個叫王書金的故意殺人犯,在2005年被抓獲,一直呆在監獄裡,一晃15年過去了,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將王書金案發回重審。

一審、二審、死刑複復核,如果不出意外,至少王書金還得在監獄裡再呆個三五年,當然如果按上一次核准,就是7年(2013年9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該案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複核。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將王書金案發回重審)。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滎陽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幹警抓獲河北省公安廳網上通緝逃犯王書金。

王書金供述其曾經多次強奸、殺人,其中一起是1994年8月,在其打工的石家莊市液壓件廠旁邊的一塊玉米地裡,姦殺了一個30多歲的婦女。這與聶樹斌案高度重合。

王書金承認自己為“聶樹斌案”的真兇。這就麻煩了。真兇已經伏法10年了,又來了一個真兇,你以為這是演真假美猴王啊?

於是,法庭上出現了古今中外罕見的一幕。

被告人王書金和辯護律師:康菊花那個案件就是王書金乾的,求求你們了,就判定是我乾的吧。

檢察機關堅持:那個案件是聶樹斌乾的,不是你乾的。

更好笑的是,公眾對強姦殺人的犯罪分子王書金竟然不那麼痛恨了,反而稱之為“壞人中少有的良心”。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王書金非聶樹斌案真兇,駁回王書金上訴、維持原判。

於是,公眾又寄希望於最高法院:一定刀下留人,千萬別殺人滅口

不知道是否與群眾的呼聲相呼應,2014年12月12日,最高法院決定將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一案,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復查。這無疑是共和國司法史上又一史無前例。

2014年12月17日,王書金的辯護律師朱愛民會見他時,他說,“我一直在想,現在我也不是為自己活著,我為了國家法律和正義活著。為什麼呢,如果說我做的案子,(法院認定是別人做的),就這樣稀裡糊塗把我斃了,這法律是否還公正?”

呵呵,這樣的話從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嘴裡說出,真是讓人哭笑不得。不過,他說的也對,法律要公正才行!難怪,有人稱之為“犯罪業界的良心”。

讓我再與大家再將聶樹斌案梳理一次,因為已經過去好久了。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莊市液壓件廠女工康菊花在該市西郊孔寨村附近一塊玉米地裡被強姦殺害。

命案發生,歷朝歷代都很關注,也算命案必破的傳統吧。1994年9月23日下午,在石家莊市電化廠宿舍區,原鹿泉市綜合職業技校校辦工廠工人聶樹斌因被石家莊市公安局郊區分局民警懷疑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時年20歲。

1994年10月1日,聶樹斌被刑事拘留;10月9日,因涉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被逮捕。

1995年3月3日,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以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強姦婦女罪,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995年3月,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於1995年3月15日作出(1995)石刑初字第5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聶樹斌於1994年8月5日17時許,騎自行車尾隨下班的石家莊市液壓件廠女工康菊花,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聶故意用自行車將騎車前行的康菊花別倒,拖至路東玉米地內,用拳猛擊康的頭、面部,致康昏迷後,將康強姦。而後用隨身攜帶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頸部,致康窒息死亡。”

1995年3月15日,石家莊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及強姦婦女罪判處聶樹斌死刑。聶樹斌不服提出上訴。1995年4月25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審判決,執行死刑。兩天後,聶樹斌被槍決。就這樣,這個21歲的強姦殺人犯走完了他不光彩的人生。他的家人也因此背上了殺人犯家屬的惡名。至此,一樁板上釘釘的鐵案經過了法定程序完成,鐵案坐定。

但諸位可知,就是在法治的美國,當局竟然公開承認他們的強姦殺人判處死刑的案件大約有5%左右的錯案。我們中國沒有錯案,只有冤案,因為都是在辦鐵案。

就這樣,從刑事拘留、逮捕到一審、二審再到執行死刑,很快就完成了法定程序,對比王書金的15年,何其速也。

其實這真不是最快的,我講一個從發案到處決罪犯只有12天時間的案件。

對重大刑事案件的審理,各級人民法院採取了主動出擊,提前介入的 方法,及時瞭解和掌握案情,快審快判。如胡××殺人一案,胡犯於1987年6月8日上午,手持兩把尖刀,衝進廣西大學校長辦公室,剌殺正在開會的正副校長和辦公室正副主任等人, 造成3人重傷, 3人輕傷,情節特別惡劣,罪行特別嚴重。人民法院在審理時提前介入,6月20日依法處決了罪犯。從發案到處決罪犯只有12天時間。黨委滿意,群眾稱快。摘自:1988年1月19日在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摘要)》

32年過去,我們看到了司法對生命、對人權的重視,畢竟人死不能復生,死刑判決不得不慎重啊。

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判處被告人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撤銷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審裁定和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發回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主要理由是:在複核期間,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不予認定被告人王書金涉嫌實施強姦、

殺害被害人張某乙的犯罪事實出現了新證據,需要對該起犯罪進行重新審理和判決。

這個張某乙與聶樹斌案件的被害人有無關係,因為目前披露的信息尚未明瞭,所以我們還不能判斷。

但我們要為中國最高法院少殺、慎殺、殺必證據確鑿充分的態度叫好,這是司法的公正體現,也是萬民之福。

2020年11月9日


來源:法律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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