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灤平故意駕車傷人案嫌犯被批捕:厭世報復社會致2死7傷

2020-05-20 09:20

灤平縣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號

截屏圖

2020年5月9日,河北省承德市灤平縣人民檢察院受理了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孫某甲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經審查於5月14日作出決定,依法對孫某甲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批准逮捕,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現年30歲的孫某甲,大專畢業後在非洲、上海等地從事法語翻譯等工作,因性格原因逐漸產生了厭世自殺情緒。2020年4月份,孫某甲產生採取服用白酒、頭孢然後駕車衝撞行人報復社會自殺的念頭,併為實施自己想法做準備。

2020年4月15日,孫某甲以到承德辦理房本為由,騙取了其姐孫某乙車鑰匙。駕駛轎車沿半虎線駛入灤平縣境內,自西向東行駛至S354省道灤平縣虎什哈北山根、官營子、西白旗、安純溝門鄉平甸子村等地,途中服用白酒、頭孢消炎藥並連續衝撞多名行人。在其車輛因撞擊馬路牙子被卡住後,下車用石頭砸擊被其撞倒的行人頭部,並欲強行駕駛他人車輛繼續實施撞人計劃,被現場群眾控制。

經檢測,孫某甲血液酒精濃度為123. 7mg/100ml。孫某甲為發洩情緒,無視國家法律,駕駛車輛肆意衝撞多名行人,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嚴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灤平縣檢察院高度重視,認真審查,迅速作出批准逮捕決定,並提出了繼續偵查取證的意見。

(原題為:《灤平縣檢察院 批准逮捕一起危害公共安全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