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那麼不尊重我,我和她發脾氣了,並以後再也不理她了

我婆婆一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是小的,也就是我小姑。小姑嫁給了一百里外的市裡遠方親戚的兒子了。小姑在親戚的幫助下在國有鞋廠工作多年,後來隨著企業改制,下崗了,近幾年在市裡的一家連鎖超市幹理貨員。每天干著上下午倒班的工作,也就是上午八點到中午兩點,第二天是下午兩點到晚上九點。我在附近村的鄉鎮企業打工,中午會回來吃飯。

結婚這麼多年,也算和婆婆相處融洽,反正也不一起住,各過各的。有時候婆婆家來親戚做好的吃,也過去吃。這不,前幾天小姑和她婆婆又來看我婆婆了,上了一個宿,第二天小姑中午要上班,婆婆就不到中午就做飯了,大概十點左右飯就做好了,但是沒等我下班,就讓小姑和她婆婆先吃了,然後給我留了點。我中午回來一看,就氣不打一處來,幹嘛不等我啊!小姑就那麼重要嗎?你就一點不把我放在眼裡麼?然後我沒吃婆婆的飯,跟婆婆吵了起來,婆婆一爭辯,還動了手,把婆婆的手給抓破了。然後打那以後就沒答理她。過年叫我和她兒子去吃豬頭也沒去。脾氣暴躁,又好面子的我是不是做錯了呢?我該不該原諒婆婆呢?小姑離得遠,還要趕時間,我是不是該理解一下呢?但是當時,理智沒有戰勝情感,爆發了。現在想想我也有兒子,將來也會做婆婆,兒媳婦會咋對我呢?哎,走一步看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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