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SB商譽及減值討論稿概述

IFRS資訊 | IASB商譽及減值討論稿概述

2019年,頗受爭議並廣受關注的商譽和減值項目取得了突破性進展,所有初步研究工作基本完成,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做出了所有相關決議,並於2020年3月19日發佈討論稿,旨在討論如何改進企業披露的有關收購業務的信息,從而幫助投資者更好的評價該收購是否成功。同時,該討論稿也討論了是否應當修改商譽的會計處理,並希望聽取社會各界對初步決議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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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稿主要決議


理事會關於商譽和減值項目的有關主要決議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要求企業更好地披露有關企業合併的相關信息,以滿足使用者的信息需要。


理事會將要求企業增加披露企業合併時的戰略原因、具體目標和企業合併之後的後續業績信息等,以促使企業管理層對其企業合併決策負責。


投資者表示,他們希望瞭解收購價格是否合理,以及收購是否成功。他們表示,儘管《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業務合併》(以下簡稱“IFRS 3”)規定了大量的信息披露要求,但一些企業沒有向投資者提供足夠有用的信息,使他們無法全面瞭解一項收購。他們還表示,企業通常不會提供足夠的有關收購後續業績的信息,因為沒有明確要求它們這樣做。儘管包含商譽的現金產生單位的減值測試可以提供一些有關收購後續業績的信息,但利益相關方已告知理事會,這些信息並不及時。減值測試不能告知投資者收購是否成功。


理事會的初步觀點是,它應要求企業披露:

1.管理層的收購目標;

2.管理層將用來監控收購目標是否達到的指標;

3.在後續報告期內,利用這些指標監控管理層的收購目標的程度;

4.其他信息,反映對IFRS 3的披露目標和披露要求可能作出的有針對性的改進。


由於收購成本通常相對於收購方的價值而言是很大的,因此失敗的後果通常很重大,因此,理事會假定收購方的管理層在內部監控一項收購,並且知道收購的良好程度及哪些表現偏離了管理層的預期。理事會認為,應要求企業向投資者提供其管理層用來監控收購的信息,即使該信息與因收購的業務已經整合後的業務有關。如果管理層不監控收購,理事會建議應要求企業使投資者意識到這一事實。


理事會的初步觀點是,收購所披露的信息應是企業首席運營決策者審查的信息。理事會預期這將提供關於最重要的收購的最重要的資料。理事會無意規定要披露的具體指標,因為其認為,沒有一個指標可以為投資者提供足夠的信息來評估所有收購的後續績效。


理事會對信息披露的初步觀點是其一攬子初步觀點的核心,這些初步觀點的總體目的是使企業向投資者提供有關收購的更好信息以及使投資者更好理解這些交易的經濟實質。


在理事會的初步觀點中,要求企業在資產負債表上列示除商譽外的股本總額。透明度的提高有望增強投資者對企業財務狀況的瞭解。理事會認為,提高透明度非常重要,因為減值測試無法直接測試商譽,並且因為商譽與其他資產不同(例如,商譽不能單獨出售或直接計量)。


(二)繼續保留現行的只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的方法,暫不重新引入商譽攤銷法。


理事會在討論稿中詳細說明兩種方法的利弊得失和理事會決策時的初步考慮,並將聽取利益相關者對這兩種方法的意見和建議。


1.減值測試是否可更高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值》(以下簡稱“IAS 36”)要求企業每年至少對包含商譽的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減值測試。然而,一些利益相關方向理事會表示,商譽減值損失有時確認得太晚,甚至在造成這些損失的事件發生很久之後才確認。這可能是因為:


(1)對現金流的估計有時可能過於樂觀;

(2)商譽在減值時被屏蔽,例如合併被收購業務後的業務淨空。業務淨空是指其可收回金額超過其確認淨資產的賬面價值的金額。當企業對合並後的業務進行減值測試時,這種淨空可以屏蔽已獲得商譽的減值,因為合併後業務的可收回金額的任何減少首先被該淨空吸收。


理事會認為,如果現金流量的估計過於樂觀,則最好由審計師和監管者解決,而不是通過更改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來解決。


一些利益相關者可能認為減值測試直接測試商譽,或者應該直接測試商譽,這種想法可能導致一些人擔心減值測試可能無效。然而,商譽減值測試僅是對包含商譽的現金產生單位的減值測試的一部分間接進行的減值測試。因此,理事會考慮了是否可以設計一個間接的減值測試,但通過降低屏蔽作用來更有效地鎖定所收購的商譽。經過大量工作,理事會得出結論認為,以合理成本大幅提高商譽減值測試的有效性對公司來說是不可行的。由於商譽無法獨立產生現金流量並且無法直接進行計量,因此必須將商譽與其他資產一同進行減值測試。因此,總是很可能存在一些屏蔽。


現金流量的估計將始終取決於管理層的判斷,但如果運用得當,則預計該測試將實現其目標,即確保包括商譽在內的合併資產的賬面價值不超過其合併的可收回金額。儘管減值測試不能始終提供及時的信號,表明收購的績效未達到管理層的預期,但沒有這種信號並不意味著測試失敗。理事會對披露的初步觀點旨在滿足及時獲取有關後續收購業績的信息的需求。


2.攤銷


理事會得出結論認為,其無法顯著提高IAS 36中以合理成本測試商譽減值的方法的有效性。通過執行理事會對上述討論的披露的初步觀點,可以提供有關收購的後續業績信息。因此,理事會考慮了是否制定提案以重新引入商譽攤銷。


攤銷可能是企業減少商譽賬面價值並減輕減值測試壓力的一種簡單方法。這可以幫助解決利益相關方的擔憂,他們認為由於任何減值測試的固有侷限性,商譽的賬面價值可能被誇大。


在考慮是否重新引入商譽攤銷時,不同的理事會成員對不同的論點給予不同的重視。討論稿總結了理事會成員在發表意見時考慮的一些主要論點。


某些理事會成員認為,理會應重新引入攤銷,因為:


(1)未能證明設計一項能更有效地、及時確認商譽減值損失的減值測試是可行的。他們認為,理事會應重新引入攤銷,以回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業務合併》(以下簡稱“IFRS 3”)實施後審議的反饋,即減值測試不夠穩健,未能及時確認商譽減值損失。


(2)全世界的商譽賬面金額一直在增加。某些理事會成員認為,這證明,如果沒有攤銷管理,就沒有對其收購決定進行恰當的問責,而攤銷是維護財務報告的完整性和聲譽所必需的。


(3)商譽是一項使用壽命有限的消耗性資產,重新引入攤銷是描述商譽被消耗的唯一方法。


其他理事會成員認為,理事會不應重新引入攤銷,而應保留僅計提減值準備的方法,因為:


(1)雖然減值測試並不直接測試商譽,但確認減值損失提供了重要的確認信息,即使是延遲的確認信息,也證實了投資者早先對這些損失的評估,有助於讓管理層承擔責任。商譽的使用壽命無法估算,則攤銷費用將是任意的。因此,投資者會忽視它,而攤銷不能被用來要求管理層對其收購決策負責。


(2)理事會不應僅僅因為擔心減值測試沒有嚴格實施或只是為了減少商譽賬面價值而重新引入攤銷。在一些理事會成員看來,商譽的增加有很多原因——例如,由於經濟性質的變化和未確認的無形資產所產生的更大價值。


(3)理事會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表明攤銷商譽將顯著改善向投資者提供的信息,或者特別是在收購後的前幾年,會顯著降低進行減值測試的成本。


不管是重新採用攤銷法還是保留僅採用減值法,商譽會計都無法提供有關收購成功的信息。理事會的初步意見是,它應要求披露收購的後續業績情況。這些披露將為投資者提供有關收購成功與否的更直接信息。如果保留僅計提減值準備的方法,披露的信息可能有助於緩解人們的擔憂,即減值測試的目的不是及時提供有關收購業績的信號。如果攤銷被重新引入,披露的信息可能有助於緩解人們的擔憂,即資產減值測試可能會導致有用信息的丟失。


理事會接受承認商譽的兩種會計模型(僅減值模型和攤銷模型)都有侷限性。尚未發現可以直接測試商譽的減值測試,並且對於攤銷,很難估計商譽的使用壽命和其減少的模式。


理事會的初步觀點是,它應該保留只計入減值的模式,而不應重新引入攤銷。然而,這一決定的通過票數並不多:14名理事會成員中有8人投了贊成票。因此,理事會特別希望利益相關方就這一專題發表意見。


利益相關方對於是否需要攤銷商譽一直持強烈分歧的看法。對這些觀點僅僅重複眾所周知的論點就不可能推動辯論的進行。因此,理事會歡迎提供新的實踐或概念性論據的反饋意見,以及這些論據的證據和建議,這些論據應確定應給予更多重視和原因的論據。理事會還對利益相關方的觀點是否取決於理事會初步意見一攬子計劃的其他內容感興趣。


理事會將聽取利益相關方對這兩種方法的意見和建議。對討論稿的反饋將有助於理事會確定其是否具有令人信服的證據,表明它應就該主題再次修訂準則。為了履行其作為準則制定者的角色,理事會需要確信其現在做出的任何決定都不會在幾年內再次被重新啟動——不同方法之間來回的頻繁變更不會對任何利益相關方有所幫助。


(三)放寬每年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的強制性規定,只要求在有跡象表明可能減值的情況下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


理事會的初步觀點是,應刪除企業對包含商譽的現金產生單位進行年度定期減值測試的要求。除非有跡象表明可能發生減值,否則企業將不需要進行定期測試。企業仍需要在每個報告期末評估是否存在任何減值跡象。理事會預計,這種減免將減少測試商譽減值的成本。


一些理事會成員贊成,只有在理事會也重新引入商譽攤銷的情況下,才提供這種減免。他們認為,取消對商譽進行年度測試的要求將使減值測試的可靠性降低。


儘管如此,雖然理事會初步認為不應重新引入攤銷,但仍有少數理事會成員贊成這種減免。這些理事會成員認為,提供減免將減少測試成本,同時只會降低測試可靠性。這是因為每年執行測試無法消除現金產生單元減值測試中可能出現的屏蔽。在沒有減值跡象的情況下進行減值測試的好處微乎其微,因此在這些情況下不能證明其成本合理。


理事會希望這一政策的變化,能夠有效降低企業商譽減值測試的成本。


(四)簡化使用價值的計算方法,降低減值測試的複雜性。


理事會的初步觀點是,為減值測試的目的,它應該改善企業計算使用價值的方式:


1.允許企業包括來自未承諾的未來重組或改良或增強資產績效的現金流量,不再要求企業扣除與其尚未作出承諾的未來重組或者未來改良相關的現金流量;和


2.允許企業使用稅後現金流量和稅後折現率,即將允許企業採用稅前或者稅後的參數計算使用價值,只要預計現金流量和折現率的確定基礎一致即可。


預期這些改進將降低執行減值測試的成本和複雜性,並提供更多有用和可理解的信息。這些改進還可以使測試更容易執行,因此可以使減值測試更易於審核和執行。


(五)繼續要求企業單獨識別和計量企業合併中取得的可辨認無形資產,不納入商譽金額。


理事會將在討論稿中闡明這一決策的利弊得失,聽取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和建議。


IFRS 3和《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無形資產》的修訂擴大了在收購中單獨確認無形資產的範圍,而不是將其計入商譽。利益相關方對單獨確認可辨認無形資產的好處看法不一,尤其是在客戶關係和品牌方面。


有人認為單獨確認有助於解釋企業購買了什麼。其他人則質疑該信息是否有用,因為內部產生的類似無形資產未被確認,並且某些無形資產難以估值。財務報表編制者(編制者)對單獨確認成本的看法也各不相同。


由於對這種信息的有用性和成本的看法不一,因此,理事會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表明它應該改變收購中確認的無形資產的範圍。


(六)成本與效益。


理事會在討論稿中提出的初步觀點構成一個整體,並相互關聯。理事會在考慮一攬子計劃以及該計劃是否符合項目目標時會考慮這些聯繫。理事會要求利益相關方評估最能滿足項目目標的項目時,也要考慮這些聯繫。例如:


1.有關攤銷的觀點可能部分取決於以下觀點:減值測試在及時確認商譽減值損失時是否有效或是否可以使其更有效。


2.關於是否保留強制性年度定期減值測試的意見,可能部分取決於商譽攤銷是否應重新引入。


3.關於是否通過提供強制性年度定期減值測試的減免來引入可降低企業成本的變更的觀點可能部分取決於是否需要就收購及其後續業績進行更多披露的觀點;提供此類披露會增加企業的成本。


4.關於攤銷和減值測試簡化的觀點可能部分取決於是否需要就收購及其後續業績進行額外披露的觀點。這些披露可以減少對減值測試的依賴,以提供有關收購業績的信息。


5.關於是否在商譽中包含一些無形資產的觀點可能部分取決於是否應重新引入商譽攤銷的觀點。


在形成初步觀點時,理事會考慮了整個一攬子計劃的預期收益和預期成本。此外,儘管如果理事會的初步觀點得到執行,將符合本項目的項目目標,但其中一些初步觀點也存在一些弊端,理事會在達成初步意見時必須予以考慮。


1.引入新的披露將增加企業的成本;


2.運用年度定期減值測試的減免會降低減值測試的穩健性,並可能導致與減值測試相關的披露丟失;以及


3.將使用價值的計算方法更改為包括來自未來未承諾重組或改良或增強資產績效的現金流量,可能會增加管理層可能會使用過於樂觀地估計使用價值的投入的風險。


理事會期望,如果實施這套初步觀點,將為投資者提供有關收購的更多有用信息。這些信息將有助於投資者評估績效,並更有效地促使管理層對收購決策負責。將這些改進與一攬子計劃中的其他要素一併考慮,可以以合理的成本實現,理事會認為這將有助於減少減值測試的成本和複雜性,而不會剝奪投資者有用的信息。


理事會認為,這套初步觀點是對IFRS 3的實施後審議中的利益相關方表達的觀點的一系列最具成本效益的回應,這些觀點涉及投資者的需求,兼顧進行收購和商譽會計時的成本和收益。討論稿包含了理事會對其初步觀點的收益和成本的初步評估。理事會歡迎反饋有助於其使評估更加完整。


理事會將根據討論稿收到的反饋意見,再決定下一步是否以及如何推進商譽和減值項目的準則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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