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車無證運輸 合肥一企業被罰三千元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合肥濱湖城管今天公佈一起案例,濱湖一家工地的運輸單位為了趕工程進度,啟用未辦理單車運輸證的渣土車進行建築垃圾的運輸,被罰款3000元。 

日前,濱湖城管辦執法人員巡查到貴州路與成都路交口處時,發現3輛重型自卸貨車正在運輸渣土,現場未能出示建築垃圾單車運輸證。隨後執法人員通過查詢城管渣土辦證系統,以及詢問該運輸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得知該3輛車在辦證時均處於GPS離線狀態,並未辦理建築垃圾單車運輸證。

原來,由於工地內的渣土急於消納,該單位就擅自用未辦理建築垃圾單車運輸證的車輛進行運輸,每輛車均只運輸了一趟就被執法人員及時制止。鑑於此,城管部門依照《合肥市城市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該單位作出每車次1000元的罰款,罰款共計3000元。 

唐慢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項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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