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想要開車必須取得駕駛證
無證駕駛
隨時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但是
偏偏有人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於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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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試4月4日,烏審旗交管大隊查汗淖中隊民警在阿小線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14時40分許,民警對一輛蒙C號牌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駕駛人高某強無法出示機動車駕駛證,但是位於副駕駛的高某濤卻出示了駕駛證。經進一步核查,高某強和高某濤是兄妹關係,開始車輛由妹妹高某濤駕駛,行駛一段時間後,由於妹妹高某濤疲憊,就將車輛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哥哥高某強駕駛。
將車輛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真是一個敢開,一個敢坐!
隨後,民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分別對高某強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和高某濤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在此,小編也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
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
無證駕駛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
有證人員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也要受到處罰!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期間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情形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來源:鄂爾多斯公安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