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在廠裡上班六年沒給我買保險怎麼辦?

周樂天1


社保還是商保?題主沒有說清楚。如果是社保,還好辦點,努努力,給找補回來的可能性相當大。如果是商保,基本就是勸棄,除非你是特殊的高危職業,或者你和廠方之間有特別約定, 否則廠里根本就沒有義務給你買商保。

下面,我們就怎麼追討回六年的社保來進行分析,以下幾點,必須搞清楚:

一、廠子是否正規

正規的廠子都會按照國家規定,給就職的員工繳納社保,如果不正規的廠子,那就很難說了,因為這樣的廠子,有些連基本的工商註冊手續都不齊全,你還指望他能遵紀守法,門都沒有。

不過有些廠子本身很正規,但經營者不地道,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遇到這樣的廠子和老闆,你一個不留神,就會被坑。

那麼,如何判斷一個企業是否正規,其經營者是否遵紀守法呢?

我推薦大家使用《天眼查》一類的企業信息查詢工具,無論是企業工商註冊信息、經營狀況,還是企業經營者信息,都一目瞭然,這樣就能避免很多的風險。

二、合同是否有效

勞務合同是保障僱傭雙方合法權益的法律文件,勞務合同是否有效,是你能否追討你的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這五大陷阱,很多人一不留神就踩了進去,這樣的合同非但不能保障你的權益,反而還有將你至於違法邊緣的危險。

另外,有的公司合同雖然有效,但是他會採用欺瞞的方式讓你簽署霸王合同,讓你主動放棄你應得的權益,甚至有的老闆乾脆以各種理由拖著不跟你籤合同,這個時候,你很難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來追討你應得的合法權益了。

三、誰欠我的社保

我給誰工作,就是誰給我上社保,這話沒錯,但這世界上還有一種公司,叫勞務派遣公司,這你必須得搞清楚了。

所謂勞務派遣,就是用人企業自己不招聘員工,而是通過第三方的勞務服務公司來獲得勞動者,這種情況下,勞動者是受勞務服務公司聘用,為用工企業工作,一切勞務成本支出均由勞務服務公司承擔,而用工企業只需向勞務服務公司支付用工服務費即可。

勞務服務公司負責給受僱傭的勞動者發放薪水和繳納社保,這和用工企業一點關係也沒有。如果你與你上班的廠子之間是屬於勞務派遣關係,那麼,它不給你上社保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你沒社保這事,跟它沒關係,你得去找你的實際僱傭方——勞務服務公司。

四、欠我多少錢

搞清楚誰欠你的社保了,如果僱傭方同意補交而且符合社保補交的條件,那麼接下來就需要核算需要補交多少錢了。

事情到了這一步,就需要廠子裡的財務配合了,這連續六年的工資發放憑證材料是必須要準備的,社保部門會根據你過去六年的工資領用情況來核算你的年收入,以此來核定你的社保繳費基數和應補交的金額,其中包括:

1、企業補繳部分

2、個人補繳部分

3、滯納金

這裡重點說一下滯納金。

滯納金其實就是對於你社保斷繳的一個罰息,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具體的滯納金由誰來繳納就得看你的社保是因何斷繳的,具體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你是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出現社保斷繳的話,那就完全是你自身行為造成的,滯納金也就需要個人繳納。

2、如果你是單位員工,發現公司從未為你繳納過社保或者斷繳,那麼責任就在於用人單位。在對社保進行補繳的話,用人單位要承擔替員工承擔的社保部分,還要加上滯納金費用。

當然,也有那種企業和員工共同承擔滯納金的情況,這就是基於雙方商議的結果來決定的。

五、怎麼補繳

各地區,不同的補繳時間,辦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某區為例:

1、通過北京市網上申報系統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其中包括: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類別),確認補繳人員為正常繳費狀態。

2、錄入企業版軟件;

1)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2)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3)打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根據補繳月份的不同進行申報補繳;

1)申報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員補繳5年以上的,先去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2)申報補繳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的,且補繳近三個月以前的,需單位攜補繳材料到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3)補繳近三個月內的,直接網上預約取號;

4、中心及各分中心業務受理櫃檯辦理;

5、財務櫃檯繳費(當日繳費有效)。

千曈觀點:辛苦六年沒給上社保,無論是什麼原因,這個廠子都是有些操蛋,不過題主本人也夠心大的,對於我們這樣的普通老百姓來說,社保是非常重要的,平時看病,老了退休,全指著它呢!這六年要是真補不上,你有可能連退休金都沒有,希望所有瀏覽這個問題的朋友,千萬千萬要關心自己的社保,最好是一天都不斷。

我是千曈,專注職場解惑,歡迎關注交流,謝謝!


千曈


找廠長坦明你的觀點,當面向他索取補償,如願以償了,就賣他個人情!

否則就向勞動仲裁委員會起訴他,政府一定會給你主持公道!

你的訴求是正當合法的,國家有明文規定,沒什麼可怕,壞人總是得寸進尺,只有你舉起法律的達摩克利斯劍,他們才會服服帖帖!希望你如願以償!


天口和乙


請問一下在廠裡上班六年沒給我買保險怎麼辦?

說幾句:

一、國家規定

在這家企業工作,已經工作6年了,公司也沒有為你繳納過任何社保,如果一直幹下去,即使幹了一輩子,等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不但沒有養老金可領,連生病住院還要自掏腰包支付醫療費用,可能打工幾十年的積蓄,因為一場大病就會付之東流,從終點重新回到起點,下場可能是非常悲哀的。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在員工入職的三十天內,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所以,如果你覺得自己的工作能力、綜合條件沒有什麼問題,離開這家公司以後還能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還有社保,那麼可以在業餘時間開始留心新的招聘信息,待新工作找好以後,再辦理辭職手續這是最好的選擇。而且在辦理辭職時,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件的規定,以公司沒有繳納社保為由來辭職。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辦理辭職的,可要求公司補繳以前6年的社保,同時還可以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補償金。

二、企業現實

雖然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企業和員工也都不是不知道,但是企業與員工商量認可,圖眼前利益,提高了工資。

大家都不傻,工資一樣的話,不去有保險福利的企業,而去沒有交保險的。

所以,如果你非常迫切需要這份工作,覺得還是繼續做下去為好,畢竟在這家公司已經工作了6年,環境熟悉,工作熟悉,人員熟悉,在堅持工作的同時,可以要求公司為你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和公司協商,由公司出面幫你辦理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所有費用由自己全額來支付,最好能將以前6年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全部補上。我想這樣既可以保住現在的工作,也不會耽誤以後的養老就醫。

綜述,答案應該很清楚了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