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還在一起工作,是應該辭職還是坦然面對?

樓樓情感


這得視你與他對於這段既成“過去式”感情在內心的放下程度而定。

分手也是一門技術活。

好的分手,大家和平相處,以後又像親人又似朋友,還能更好的互幫互助,有一些遺留事宜也能有商有量。這類感情關係裡,彼此都已看開,放下,是以輕鬆與感激之心去面對的,那麼,這樣的情況下,因為一些需要,依舊繼續共事工作,未嘗不可,甚至這種默契度還會繼續為你們達成高效產出而加分。

不那麼好的分手,連彼此面對一時一刻都是痛苦與難忍。彼時距離會成為更好的冷卻器。在一起工作,齟齬會自然滋生,很難有不被私人情感所影響的可能性,給大家甚至給供職企業會帶來風險。這種時候,有必要用理智來做出判斷,當斷則斷得徹底一些,從對方的全部生活場景中退身出來,讓彼此能夠有足夠的距離,空間來實現冷靜的自我調適。


以上是我的建議。歡迎就情感問題更多探討交流。


留氏物語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分手了,還在一起工作,是應該辭職還是坦然面對?

分手了,還在一起工作,不應該辭職,無法坦然面對,請勇敢面對.

分手了,還在一起工作了,想到辭職,一定鬧得很不愉快。面對曾經所愛,你很難坦然面對,除非你無心無肺,心大容天。面對他,你難免想起你們過出的點點滴滴,你能裝作坦然一些就不錯了。

無法坦然面對,不是要你辭職。看不到他,可不代表你會忘掉你們的過往。權當做了一場夢,不管夢裡做了什麼,你對也好,他對也罷,記住,你們還是你們。勇敢地面對彼此,你們還可能成為朋友。

據統計,大部分人結婚前,要經歷三至五場戀愛,才能修成正果。失戀不可怕,失戀後要及時調整心態,勇敢面對一切,包括前任。儘快走出陰影,迎接下一場戀愛。

這是我的回答,不知你們屬於哪種情形。歡迎大家評論,謝謝。


樹下三問


辭職的人心虛,證明你心裡還有他。要面對現實正眼看。心裡在說,我根本跟你沒關係,從此以後陌生人,我走我的陽關道,你必須要走獨木橋[捂臉][捂臉][捂臉]這樣就叫做快刀斬亂麻。如果你離開公司,他還會緊纏著你不放,以後扯都扯不清的,理還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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