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城市需要光芒,光芒便是善良

如今犯罪片还是比较多见的,比如“嫌疑人X的献身”和“全民目击”等作品,高质量的作品最大的共同点便是透过电影去折射现实中的现象,然而比较大尺度的作品要数“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了,这部作品完全是“搜索”的升级版,从四个事件牵引出对人性的思考,一个老师打了学生,最终学生选择了自杀,一个儿子因为利益而把自己的母亲扔在门外,一个停车妨碍营救的混蛋,另外一个则是只在乎钱的律师,为了利益在法庭上把正义压倒。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城市需要光芒,光芒便是善良

这四个人,都是社会中常见的类别,他们这样做是不道德的,然而却不可能给他们在法律之内定罪,江亚便充当了法律之外的裁判者,他试图用自己的力量去维护“正义”,甚至在电影后半段,他作为凶手直接展露在了观众面前,我们不用猜测,但是很过瘾,因为他与方木进行了一黑一白的对抗,那种见招拆招的方式不亚于“嫌疑人X的献身”中物理教师与数学老师的博弈。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城市需要光芒,光芒便是善良

回归本作品,我们都应该知道,我们有权利捍卫自己的生命,但我们没有权力去判决别人的生命,江亚是一个特别极端的人,他的作案手法残忍,甚至以杀人为乐,这种病态的表现阮经天把握的很到位,他长发,表面看上去跟普通人一样,戴着眼镜显得很斯文,然而瞪眼挑眉时,却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内心完全被黑暗吞噬,我想没有人会爱上这样的人,因为他恐怖,因为他变态。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城市需要光芒,光芒便是善良

是的,江亚绝对是一个变态,他可怕到连一个小孩子都不会放过,他用自己的私刑去处理那些社会人渣,用自己的一套规则去定义这个社会,这显然是自取灭亡。因为法律就是贯彻生活的规则,任何人都不可能去逃脱法律,而他的规则与法律背道而驰,所以他永远会被消灭。其次,江亚又是一个可怜的人,他自诩自己是“城市之光”,其实这只是他想证明自己存在的一种手段,江亚是一个急于表现自己的人,这种人可怜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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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座城市,都会有大批好人,自然也会存在坏人,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江亚甚至不觉得自己坏的彻底,他觉得自己所杀的人是该杀之人,当然所有人都会知道这样做是错的,所以我们憎恨江亚。于是方木出场了,感觉邓超版要比李易峰版强太多,本作品中的方木一直是老练的形象,不过灰白色的头发再搭配无精打采的眼神,整个人又略显颓废,确实感觉邓超的演技还是有的,不过忽强忽弱,然而这部作品里他也算是惊艳到了我们,他与阮经天的对手戏也非常棒,步步悬疑,很能让观众心跳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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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座城市都需要光明,但光明应该交由警察。因为这是他们的职责,所以我们普通人不可以代替“警察”这一职位,江亚这种以暴制暴的措施,只会让城市陷入无尽黑暗。可笑的是,江亚的行为居然得到了民众的拥护。就像是其中一个案件里,江亚利用网民投票的方式对律师处以生死。少数服从多数,这种生与死之间的选择完全取决于网友的投票,极大的增加了案件的娱乐性,然而透过这一案件带给了我们很多的思考,网络暴力似乎在这一时代从未停止过,我们总是站在道德最高点去批判别人,中国人从来不缺少话语权,然而因为这些话语权的存在,却引发出了很多的悲剧。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城市需要光芒,光芒便是善良

之前发生过许多的微博自杀事件,如果吃瓜群众们能手下留情,不过分的激起舆论,是不是这些悲剧就不会发生呢?网友们的“正义”投票,最终启动了律师身上的炸弹,最后凶手居然是无数的网民,对于现实社会绝对是极大的讽刺。最终的凶手是谁呢?是江亚还是那些虚伪的“正义”人士?没人承认自己是凶手,然而大家都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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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都有自己的阴暗面,但因为法律的束缚,所以最终我们都无法释放的,而一个国家需要的制度去完善社会的安康。而影片最终,也是需要真正的正义降临击败邪恶收尾的,所以最终方木变成了城市之光,而江亚则变成了城市里的阴暗。所谓“城市之光”,实际上不是裁决邪恶,而是找到真相。这个世界需要正义,因为正义能够给我们带来美好,带来公平。所以最终我们都要明白,要本着善良心去看待这个世界,能够定罪的永远只有法律,而不是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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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作品结合了很多话题,也让我们进一步的思考网络环境的利弊,而社会需要不断的反思才会进步,这是一部好作品,确实令人深思,而人物发面的塑造也很完整很突出,这个时代下我们都应该调整自己,别做极端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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