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園綜合體處於灰色生長地帶,讓投資者委屈和不解

田園綜合體處於灰色生長地帶,讓投資者委屈和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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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種植養殖、休閒觀光、餐飲住宿等功能於一體的田園綜合體,作為三產融合、鄉村振興的重要方向,曾被寄予厚望。然而,時下在全國“大棚房”問題專項整治過程中,不少田園綜合體因為違規也在清理之列。一些田園綜合體投資者表示“委屈和不解”,在鼓勵和整治的矛盾中辨不清方向,頗感困惑。


田園綜合體處於灰色生長地帶,讓投資者委屈和不解


是鑽空子 還是搞休閒農業


去年8月份至11月底,全國排查各類農業設施1815.7萬個,發現佔用耕地違法違規建設“大棚房”11.4萬個。這些“大棚”打著農旅結合的旗號鑽空子,鋌而走險突破耕地紅線,甚至在農地上“種房子”。本次調查中發現,以前曾被一些地方鼓勵發展的田園綜合體此次也被納入專項整治。


福建村民張小明承包了近50畝地,曾以種植甘蔗、養豬養魚為生。由於種養基地離縣城較近,在當地政府的鼓勵下,張小明於2013年轉型“慢生活”旅遊,投入260萬元打造包括餐飲在內的休閒農莊,均為一層平房,最多時每天遊客700至800人,年收入幾十萬元。


好景不長。今年2月,國土部門認定張小明的農莊用地不合法,將近3畝用於餐飲的房子拆除。


“國土部門的工作人員說,誰當時支持的現在找誰去。”張小明說:當初一些地方領導多次到訪支持肯定,電視臺還來報道典型,現在農莊菠蘿蜜、柚子、蘆柑等20多種水果眼看就要爛在枝上,餐飲沒了,來採摘的人也幾乎都沒了。


我們發現,以田園綜合體為主的休閒農業,餐飲、採摘、遊樂等功能幾乎是標配。


一家田園綜合體負責人問道:既是農旅結合,遊客停車吃飯是最基本的需求,其配套設施用什麼地?農業觀光大棚裡,土上墊幾塊磚走路不行?生產設施用房貼上瓷磚也不行,農業只能破破爛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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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農用地、休閒農業處於模糊地帶


目前田園綜合體處於灰色生長地帶,關鍵在於政策對設施農用地、休閒農業並沒有一個“嚴謹”的“說法”。


福建某市自然資源局幹部說,關於設施農用地僅有指導性文件,配套政策和細則不完善,產生許多模糊地帶,有的農民企業“蒙著眼入坑”,客觀上無意識違法,有的則是“故意鑽空子”。


有的農戶最初申報設施農用地,但過了一兩年,因為政策或市場變化,設施農業無法盈利,設施農用地和地面附屬設施該怎麼處理:是恢復成耕地,還是做其他經營性活動,比如農家樂?如果一刀切拆除,顯然武斷、浪費。


還有一些部門反映,現在沒有明確規定什麼是休閒農業,農戶只要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在農業部門登記種植養殖,就算是休閒農業。農業部門頒發什麼獎勵證書、評定示範點之類,也並不需要看土地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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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基層幹部坦言“左右為難”:昨天的政策鼓勵農旅結合,基層就對一些模糊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今天政策風向突變、督查問責,基層落實只好層層加碼一刀切。也正是政策的模糊地帶太多,導致監管不力,田園綜合體在灰色地帶野蠻生長。


農業和旅遊部門稱,該部門沒有審批休閒農業建設權限,也沒有把關土地使用的職責,只是負責指導生產、引導發展,不負責土地性質是否違法。


自然資源部門說“執法難”,只能通知罰款,如果要拆除,只能叫法院執行,但從申請到真正執行,耗時9個月,違法建築都建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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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政策界限 規範健康發展


首要是釐清政策。休閒農業的定義標準是什麼?因為市場因素正常退出的設施農用地和地面附屬設施該如何處理……在指導性文件之外,有關田園綜合體發展的政策細則需儘早完善。


農業專家建議,針對三產融合或休閒農業出臺可操作的用地政策。要因地制宜細化標準,明確哪些材料不屬於硬化地、用透水磚鋪設的地面是否屬於臨時建築、是否允許在林業設施上建設配套。


農業企業投資者認為,工業、商業都有專門用地,農業只有設施用地,已不適應農旅結合的趨勢。隨著鄉村振興推進,土地政策適度調整應加快進度。


專家建議參考管理設施農業地的辦法,出臺針對休閒農業用地政策,將基本農田外的園地、林地、劣質耕地分門別類,考慮在內。


“大棚房”問題,是指一些工商企業、個人及組織借建設農業設施或農業園區之名,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農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行為;其本質是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改變農業生產功能,就是觸碰耕地保護紅線和農地非農化。


那麼,後大棚房時代,我們拿到地、準備拿地的新農人們該怎麼做呢?在瞭解政策發展趨勢下,新農人如何找到屬於自己的競爭優勢,做出受市場歡迎的高價值農產品?



來源:農學谷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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