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寶”背後多個問題需釐清,專家稱中國銀行或有所隱瞞

中行“原油寶”事件繼續發酵。4月29日晚22:59分,中國銀行發佈關於“原油寶”產品情況的說明,稱會在法律框架下承擔應有責任,並全面梳理審視產品設計、業務策略和風險管控等環節和流程,深入查找問題、隱患。同時宣佈已委託律師正式向CME發函,敦促其調查4月21日原油期貨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原因。

  期貨行業專業人士認為,中行向CME發函表達了一種比較積極的態度,值得肯定,雖然此舉對真正解決“原油寶”問題的意義可能沒有那麼大。而中行“原油寶”背後的多個重要問題仍有待進一步釐清。

  通過梳理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的官宣資料,可以明確以下幾個基本問題:

  首先,按照中行官網介紹,原油寶,即個人賬戶原油業務,是中國銀行面向個人客戶發行的掛鉤境內外原油期貨合約的交易產品。

  其次,中國銀行作為做市商,提供報價並進行風險管理。個人客戶在中國銀行開立相應綜合保證金賬戶,簽訂協議,並存入足額保證金後,實現做多與做空雙向選擇的原油交易工具。

  第三,原油寶採用保證金交易形式,暫不提供槓桿,可以進行多空操作。賬戶中的原油份額不能提取實物。

  第四,原油寶交易起點低。交易起點數量為1桶,交易最小遞增單位為0.1桶。

  第五,T+0交易:日內可多次進行交易。

  第六,產品價格:中國銀行在綜合考慮全球相關原油市場價格走勢、國內人民幣匯率走勢、市場流動性等因素基礎上向客戶提供交易報價,並可根據市場情況對交易報價進行調整。

  需要說明的是,中行並非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結算會員。CME結算會員是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也就是說,在CME結算層面,中行並非直接與CME結算。另有報道稱,多位從業者透露,摩根大通是中行的經紀商。但摩根大通的一級代理商通道對原油寶客戶似乎沒有交易的實際意義。

  後來發生的事實表明,原油寶可能離開了產品設計的初衷。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期貨行業資深人士表示,既然客戶本身和中行的約定是沒有槓桿的價格結算,就不存在真實交易情況下才有的穿倉。“把客戶的百分之百預付款打到0之後,結算就應該結束了,如果要追客戶穿倉,要證明確實發生了並非價格結算的真實交易,但是這遠超了官宣公佈的原油寶產品設計。”

  他認為,如果是客戶指令導致的交易失敗或者穿倉,那才有客戶責任,如果客戶指令根本沒進場,只做了結算,那說不過去,要看一下合同有沒有這樣的約定。

  上述人士表示,如果中銀國際是中國銀行的一級跑道,那麼中銀國際給中國銀行的結算單一共多少手,才是中國銀行真實的交易。“這個真實交易是不是把客戶的單子多空對沖後的淨頭寸的交易?如果是,那麼中國銀行肯定是違規的,因為他不能做衍生品的直接交易,特別是淨頭寸的交易。如果不是,那問題就更大了,也就是說,中國銀行還有一筆同時和這個頭寸相反的盈利頭寸在。”

  從CME查詢到,最後有77076手合約是按照TAS指令執行的,就是原油期貨結算價交易(Trade at Settlement,以下簡稱TAS)。TAS指令允許交易者在規定交易時段內按照期貨合約當日結算價或當日結算價增減若干個最小變動價位申報買賣期貨合約。這其中應該有一部分是中國銀行的單子。

  “中行既然已經明確自己是做市商,那麼原油寶的敞口在對沖後不可能全數進場。所以在原油期貨多單的投資組合中必然有對沖的空單,這個受益空單是誰的?”上述人士表示,銀行是不能持有單邊淨頭寸的,不可能做單邊風險敞口,這樣合規都通不過。“如果中銀集團是中國銀行的一級代理商,中國銀行把原油淨多敞口送進場的時候,還應有等量的空頭敞口,所以整個交易應該不是這個單邊多單敞口的平倉虧損。”

  他認為,原油寶確定是一款對沖結算的“理財產品”。所謂的“交易”實際是中國銀行將全部客戶指令的多空對沖後,將淨頭寸進場,而這個進場的淨頭寸是不是還有匹配的反方向敞口並不確定。“中國銀行必須證明客戶的持倉與他自己在交易所的持倉一致,即中國銀行的淨多單持有頭寸必須大於客戶的多單總頭寸,否則不能證明客戶的錢在交易所交易中發生了虧損。”

  上述人士還表示,在淨敞口交易的情況下,中國銀行用“做市商”一詞模糊了其交易的手法,因此不能排除中國銀行與客戶存在對賭交易的情況。“也就是說,如果客戶大量多頭少量空頭情況下,銀行自己建立了與客戶反方向的空單,而當天僅僅將沒有對沖的變動頭寸進行了交易。客戶在紐交所內沒有頭寸,無法換月移倉,也沒有倉位可以平倉。”

  做市商,是用自己賬戶交易,利潤來自於買賣差價。一般做市商都是雙向報價,投資者與做市商買進或者賣出。經紀商,相當於交易中介服務的作用,只收取佣金。

  “如果作為做市商,怎麼能牽扯到客戶的頭寸呢?”期貨行業資深人士表示,做市商是中國銀行和交易所之間的關係。客戶頭寸是代理的問題,是另外一層法律關係。

  中國投資協會大中型企業專業委員會研究諮詢部企業風險管理技術總監宋朝表示,如果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項目與“中銀美國公司”簽署了二級代理協議,並通過中銀集團結算,那麼中國銀行的原油寶客戶的交易指令才有交易通道抵達CME完成交易。因此原油寶客戶的所有交易指令都一定能夠和CME與“中銀美國”返回的交易結算單一一對應匹配,全部可查可證。“中國銀行只要拿不出能夠和原油寶客戶交易指令對應的CME交易結算單,就可以百分之百認定,所有原油寶客戶並非是在CME交易WTI原油期貨合約,而是在中國銀行所提供的WTI行情報價中做虛擬交易的原油價格結算。”

  他認為,很顯然原油寶是依照中國銀行選定的各個交易所原油期貨價格行情為一籃子報價參照,原油寶是中國銀行獨立承擔對個人客戶做交易結算的一款“虛擬原油”交易結算產品。中國銀行在官網上明確自己是“做市商”而不是CME交易經紀商,即中國銀行吃進原油寶客戶所有的交易指令後給客戶結算,與CME的進場交易完全無關。

  “從中國銀行的原油寶產品介紹看,原油寶客戶的交易指令到達中國銀行就發生了交易成交,客戶獲得的市場頭寸是中國銀行“虛擬原油”的價格頭寸,客戶交易的結算價格是中國銀行參照WTI原油等一籃子期貨成交價格確定的。所以當中國銀行暫停交易後,等於暫停了結算,當天CME的WTI原油05合約的負價格與原油寶的客戶無關。”宋朝認為,從本質上講,不僅中國銀行暫停交易後的WTI原油合約價格與原油寶客戶無關,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交易期間WTI原油合約價格也與原油寶客戶無關,因為原油寶客戶根本沒有參與WTI合約交易,僅僅是看著WTI合約的行情報價與中國銀行在做交易,交易的對手和結算人均是中國銀行而不是CME及其會員。

  他表示,“從中國銀行對原油寶的介紹看,原油寶就是一款境內獨立結算的虛擬原油交易價格的結算產品,中國銀行自己是做市商,實在想不出中國銀行為什麼要與CME確認結算有效性及相關安排。”

  期貨行業資深人士認為,此次事件的根源是中國銀行將交易所有“防火牆”設計的合約做了修改,引入了“非合格”交易者,才導致不應該做原油交易的中小投資者參與了超大規格合約的交易結算。

  “紐交所原油期貨一手合約是1000桶,是門檻非常高的制度性合約設計。這樣的大合約設計的結果是將無風險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資者擋在交易門檻以外。但中銀原油寶產品設計是一手合約1桶原油,改變合約規模,使得不具備風險承擔能力的投資者獲得了與1000桶合約規模一樣漲跌幅度的風險。中國銀行用這樣的低門檻原油寶合約設計吸引了大量不具有投資適當性的中小投資者購買產品,是造成這次事件的最本質原因。”

  對於有人提出的可以吃下賣家全部負油價倉單轉手出售的建議,宋朝認為,如果具有交割資格,又有無限量資金和儲油庫容,當然可以吃掉賣家所拋出的所有頭寸。但這種推演並無實際意義,因為不存在任何現實可行性。

  “目前石油行業的困境就在於庫容,在石油產出國減產和石油需求達成平衡前,原油都將在‘天下之大竟無一處安身之所’中哀嚎。”宋朝表示,“CME交易所發現5月合約在臨近交割時依然有大量的非商業持倉,認為這會帶來巨大的博弈風險,才特意在交割日前一週發出了交易可能產生負價格的提示,並基於對契約精神和博弈的尊重,發出了調整交易機制的公告,才使得非商業持倉頭寸可以實現平倉而不致於大規模違約。”

  “但公告發出後,大家都覺得不可思議,甚至連產業空頭都只當作茶餘飯後的笑談。任誰也沒想到,大量無交割資格的投機套利持倉竟把玩笑寫成了真實。假設的問題恰恰是現實不可逾越的難題,畢竟過剩的石油不能像過剩的牛奶一樣被倒入密西西比河。”宋朝強調,中國銀行應該正視自己隱瞞了銀監會批覆原油寶作為套期保值業務,轉而突破業務限制發展個人投資者從事投機交易的行政違規責任,因此有必要就中國銀行突破行政許可的原油寶合同效力重新評估,才能最終解決與原油寶客戶的糾紛。

  仍需指出的是,此次事件的核心問題並非虧損數額多少。中行在其說明中也多次提到,“在法律框架下承擔應有責任”,“本著法治化、市場化和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正如中化集團公司經濟技術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王能全所言,“吸引無數人參與這種風險巨大的交易活動,主要原因或內在最根本的動力,就是逐利。不要對期貨交易的結果進行道德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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