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原油寶”穿倉,投資人未來何去何從?(三)20200425

中國銀行又發公告了,稱在“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與客戶同舟共濟,最大限度的維護客戶的利益”,措辭已經軟下來,與事件發生之初,要全額追繳保證金的態度明顯不同。事態正按照雙方共同承擔損失的方向發展。從“代客理財”的信託關係到“對簿公堂”的對手關係,中行和“原油寶”投資人的關係一夜反轉,現在又變成“夥伴”關係了,我們覆盤下從4月20後這幾天雙方的應對。

中國銀行第一時間的思路是讓投資人全額承擔損失,所採取的措施如下:1、統一口徑:無論是客戶打電話、實地諮詢和網絡問答,還是回答媒體問詢,都是說“原油寶”結算價格為-37.63美元。2、消除證據:第一時間下架行內相關的宣傳資料,暫停“原油寶”發售並停止新開倉交易。3、劃轉資金:對虧損投資人保證金賬戶內的餘額即刻劃轉。4、啟動催收:從發放催繳保證金短信開始,將投資人納入內部催收名單;5、準備訴訟:收集相關證據,聘請專業律師,看後續事態發展,發起訴訟;6、危機公關:通過行內資源,協調主流媒體不報道事件,至少不深度報道,防止民意進一步發酵;7、升級安保:加強經營場所的安全保衛,防止情緒過激的投資者採取不當的維權行為;8、全面評估:統計本次失誤的具體損失,開展內部調查,做好應對上級調查的準備。

投資人主要採取的應對措施:1、向主管部門寫舉報信投訴中國銀行“原油寶”;2、建立微信群,尋找共同的維權人;3、尋找律師準備發起訴訟;4、將在中行的存款、理財產品等資產轉移;5、某些投資人準備離婚以保護妻兒;6、去中行網點維權,表達不滿;7、通過自媒體發聲、聯絡記者爆料等方式,引起社會關注。

從目前的情況看,隨著上級調查組的介入,“原油寶”穿倉事件已不單純是投資失誤引發的法律問題,更多涉及到社會穩定、政治影響的問題,強硬的按照相關協議執行不現實,畢竟中行也存在不當。

綜合來看,接下來基本是這樣的處理結果:1、“原油寶”投資人已出現的損失,中行不予賠償;2、中行已劃轉的保證金餘額不予退還;3、在中行仍有資產的投資人,向其催繳,能收到的數額取決於其配合程度;4、走內部催收程序,不走司法訴訟途徑;5、經過幾輪催收後,最終的損失按照壞賬核銷;6、銀保監會開展窗口指導,要求各銀行金融機構排查相關產品,逐步退出類似產品的銷售;7、從嚴加強理財產品發行的審批,銀行重歸吃存貸利息差躺賺的老路。

中國銀行“原油寶”穿倉,投資人未來何去何從?(三)202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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