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貴港市本級購房實施契稅補貼

關於進一步落實貴港市本級購買

新建商品住房契稅補貼政策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相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支持我市房地產業健康平穩發展,根據《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貴港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平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貴政辦通〔2020〕1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對在貴港市本級購房實施契稅補貼,具體通知如下:

補貼範圍及標準

01

本通知實施期間,在貴港市本級(即港北區、港南區、覃塘區)範圍內購置新建商品住房,且進行合同網籤及備案的(失信被執行人除外),可按實際繳納契稅享受全額首次轉移登記契稅補貼。

本通知中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含經濟適用房、房改房、限價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二手房。本通知實施前,已網籤或備案的,不享受補貼;實施前,已網籤或備案的,在實施期間,通過退籤、撤銷備案重新再簽約備案的不予補貼。我市引進人才在市本級購房的,按照我市各級政府人才引進培養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已享受人才補貼的,不重複享受購房補貼;在本通知實施期間內被認定為引進人才,享受市本購房契稅補貼的,在領取人才補貼時相應扣減契稅補貼。

補貼方式

02

購房契稅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補貼方式,所需資金按稅款歸屬由同級財政相應承擔。在兌現補貼時,統一由市財政先行墊付,年度終了,市財政通過市與三區年終結算辦理資金分擔事宜。

補貼申領需提供的材料

03

(一)鄉鎮教師、鄉鎮幹部、進城務工人員。鄉鎮教師、鄉鎮幹部、進城務工人員,申領補貼需提供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契稅補貼申請表、購房人身份證、戶口本、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務工證明、購房合同備案證明(住建部門自行查詢)、已繳納契稅憑證、個人銀行賬戶開戶行和賬號。購房合同日期需在本通知實施期限內(即2020年3月25日起至10月31日止);合同備案證明和已繳納契稅憑證日期需在2020年11月15日前。以上申請材料需在2020年11月15日前提交,超過提交期限提交材料的,不再受理。


注:鄉鎮教師是指在貴港市鄉鎮(街道辦)、村公辦學校從事教育工作的在職教師(含特崗教師、編制總量控制數內的聘用教師);鄉鎮幹部是指在貴港市鄉鎮黨政機構和事業站所任職的在職在編幹部和大學生村官;進城務工人員是指戶籍標註的住址為貴港市轄區鄉鎮(含街道辦、村)範圍內,且在貴港市範圍內務工的居民。


(二)其他人員。其他人員(指除鄉鎮教師、鄉鎮幹部和進城務工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申領補貼需提供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契稅補貼申請表、購房人身份證、購房合同備案證明(住建部門自行查詢)、已繳納契稅憑證、個人銀行賬戶開戶行和賬號。購房合同日期需在本通知實施期限內(即2020年3月25日起至8月31日止);合同備案證明和已繳納契稅憑證日期需在2020年9月15日前。以上申請材料需在2020年9月15日前提交,超過提交期限提交材料的,不再受理。


申請人必須按以上要求提交申請補貼材料1份(複印件),並同時提交原件核對,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辦理。

補貼辦理流程

04

(一)申領補貼辦理流程。符合申辦條件的購房人將申請材料報送至市政務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市委組織部負責將全市引進人才的名單報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審核申請材料,並將審核通過的購房人名單及相關材料進行整理彙總形成正式書面資金申請材料,每3個月向市財政局申報1次購房補貼資金;市財政局將補貼資金下達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補貼資金支付至購房人賬戶。


(二)退房退補辦理流程。由於退房或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備案的,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批同意,出具《註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核意見書》,購房人或委託代理人持該意見書、身份證到市政務中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窗口申請退款。退還政府補貼後方可辦理註銷購房合同手續。如發現違規騙取補助資金行為的,將依法依規追繳補貼款,並追究相關責任人和購房人的法律責任。

其他

02

(一)市住建部門要做好補貼的審核、申請、發放等工作;市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的籌集、撥付和監管等工作;市委組織部要做好全市引進人才的統計工作;各相關單位要做好政策宣傳等工作。


(二)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引導,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購房;要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為購房人員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服務;要加強管理和監督,杜絕騙取補助資金等違規行為的出現。


本通知自2020年3月25日起實施,2020年10月31日結束,其中:鄉鎮教師、鄉鎮幹部、進城務工人員享受補貼的期限為2020年3月25日至10月31日;其他人員享受補貼的期限為2020年3月25日至8月31日。桂平市、平南縣可參照執行,所需經費由桂平市、平南縣自行解決。


本通知由貴港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貴港市稅務局和貴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附件:1.貴港市本級購房契稅補貼申請表

2.貴港市本級解除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審核意見表


附件1

貴港市本級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契稅補貼申請表↓


重磅!貴港市本級購房實施契稅補貼


備註:

1.9月1日前,所有購房人員僅需提供:契稅補貼申請表、身份證、已繳納契稅憑證、個人銀行賬戶開戶行和賬號;


2.從9月1日起,屬鄉鎮教師購房的,另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需註明是在職在編教師、還是特崗教師或者編制總量控制數內的聘用教師;屬鄉鎮幹部的,另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在職在編證明;屬進城務工人員的,另需提供個人戶口本和務工證明。


附件2

貴港市本級解除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審核意見表↓


重磅!貴港市本級購房實施契稅補貼


宣粉們還有什麼疑問?

這裡有

貴港市本級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契稅補貼細則政策解讀

一起來看看吧

重磅!貴港市本級購房實施契稅補貼

一、購房契稅補貼範圍及標準是什麼?


在貴港市本級(即港北區、港南區、覃塘區)範圍內購置新建商品住房,且進行合同網籤及備案的,可按實際繳納契稅享受全額首次轉移登記契稅補貼,即辦理購房人名下的不動產證時的契稅補貼。


二、什麼時間購房才可以享受補貼?


本通知自2020年3月25日起實施,2020年10月31日結束,其中:鄉鎮教師、鄉鎮幹部和進城務工人員享受補貼的期限為2020年3月25日至10月31日;其他人員(即除鄉鎮教師、鄉鎮幹部和進城務工人員以外的人員)享受補貼的期限為2020年3月25日至8月31日。


1.購房人屬鄉鎮教師、鄉鎮幹部和進城務工人員的,其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日期需在2020年3月25日至10月31日之間;合同備案證明和已繳納契稅憑證日期需在2020年11月15日前。所有申請材料需在2020年11月15日前提交,超過提交期限提交材料的,不再受理。


2.購房人屬其他人員的(即除鄉鎮教師、鄉鎮幹部和進城務工人員以外的人員),其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日期需在2020年3月25日至8月31日之間;合同備案證明和已繳納契稅憑證日期需在2020年9月15日前。所有申請材料需在2020年9月15日前提交,超過提交期限提交材料的,不再受理。


三、鄉鎮教師、鄉鎮幹部、進城務工人員如何界定?


1.鄉鎮教師是指在貴港市鄉鎮(街道辦)、村公辦學校從事教育工作的在職教師,包含在職在編教師、特崗教師以及編制總量控制數內的聘用教師。


2.鄉鎮幹部是指在貴港市鄉鎮黨政機構和事業站所任職的在職在編幹部,即在鄉鎮(或街道辦)黨委、政府及其下屬站所任職的在職在編幹部和大學生村官。


3.進城務工人員是指戶籍地址為貴港市轄區鄉鎮(含街道辦、村)範圍內,且在貴港市範圍內務工的居民。


四、購房人如何申辦購房契稅補貼?需要哪些材料?在哪裡辦理?


符合申辦條件的購房人在購房合同備案並繳納契稅後,將申請材料報送至市政務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在2020年3月25日-8月31日期間(該時間指購房合同時間)購房的人員,申領補貼需提供《貴港市本級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契稅補貼申請表》、購房人身份證、購房合同備案證明(住建部門自行查詢)、已繳納契稅憑證、個人銀行賬戶開戶行和賬號。


202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其他人員購房不再享受補貼,鄉鎮教師、鄉鎮幹部和進城務工人員在此期間購房的,申領補貼需提供《貴港市本級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契稅補貼申請表》、購房人身份證、購房合同備案證明(住建部門自行查詢)、已繳納契稅憑證、個人銀行賬戶開戶行和賬號之外,鄉鎮教師和鄉鎮幹部還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在職在編證明,進城務工人員還需提供個人戶口本和務工所在單位(企業)出具的務工證明。


除申請表和合同備案證明外,所有申請補貼的材料需核對原件,提供複印件1份。


購房合同是否已備案可由購房人本人在以下網站進行查詢:http://ggfcw.bbwyun.com/


五、有什麼特殊人群不能享受補貼嗎?


我市引進人才在市本級購房的,按照我市各級政府人才引進培養管理有關規定執行,不重複享受購房補貼。失信被執行人也不能享受該項補貼。


六、有什麼特殊房源不能享受補貼嗎?


經濟適用房、房改房、限價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非住宅性質的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不享受補貼。


七、有什麼特殊情況不享受補貼嗎?


本通知實施前已進行購房合同網籤或備案的,在實施期間,通過退籤、撤銷備案重新再簽約備案的不予補貼。


八、申領補貼後還可以解除合同嗎?


由於退房或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備案的,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批同意,出具《註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核意見書》,購房人或委託代理人持該意見書、身份證到市政務中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窗口申請退款。退還政府補貼後方可辦理註銷購房合同手續。如發現違規騙取補助資金行為的,將依法依規追繳補貼款,並追究相關責任人和購房人的法律責任。


九、如何得知是否獲得補貼?


經審核後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將在補貼款發放前收到住建部門短信通知。

貴港市委網信辦指導 貴港日報/貴港新聞網出品

內容來源 ▍貴港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 貴港市稅務局 貴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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