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被虐待女童案,法律如何保護她未來能健康成長?

腫瘤學博士生吳仁飛


答:您好!我是吳小蘭律師,針對您的問題我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這個新聞報到我看了,很揪心、很憤怒,無法理解他的生父和繼母為何對一個四歲的孩子如此殘忍的虐待及毆打,孩子受傷的照片不忍直視。

既然這個殘忍的事實已經發生,公安機關已經介入,相信在刑事責任方面會讓他們受到應有的處罰。但是,在後續的民事範疇內,如何能讓這個女童得到好的保護呢?從民事法律範疇內有以下救濟途徑:

1.女童的生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女童生父的監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五十三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應當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

2.對女童的生父及繼母提起民事賠償。

《侵權責任法》
第四條 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近幾年,虐童的案例數不勝數,不得不說這一社會問題存在已久,但是,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以及給未成年人營造健康成長的環境,僅僅依靠法律的震懾是無法從根源上解決這一社會現象的,而是要靠家庭、學校、社會共同監督並且及時發現上報,才能及時遏制類似的悲劇發生。

關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您有什麼好的建議呢?歡迎留言討論!


吳小蘭律師


這幾天我非常關注這個事件。先祈禱小女孩能挺過這個難關醒過來吧。只要她能醒來,相信身體的傷害在醫護人員的努力之下能治好。但心靈的創傷呢,如何癒合?能癒合嗎?除非奇蹟。這樣的狀況怎麼健康成長?能幫助她減少一分痛苦是一分,能恢復一點快樂是一點。首選一定要取消生父的監護權,生母能把她帶在身邊好好照顧,給予足夠的母愛當然最好,但看了媒體報道生母的言論之後,這一點好像有些奢望。若生母不能真心愛她、好好照顧她,讓她在福利院或者找一個有愛心的符合收養條件的家庭也不錯。不過,這要看小女孩的身體恢復情況。經過了幾個月毀滅性的磨難,小女孩又經歷了開顱手術,對智力有沒有影響?她不是有一隻手沒知覺了嗎?經過醫治能否恢復知覺?在她以後的人生中,會不會時常夢魘,受虐的情境經常浮現出來折磨她?。。。。說不下去了。。。。。。望她平安。


享受美好666


凡是有良心的人,看見這樣虐待孩子的犯罪行為,真是恨得咬牙切齒,法律一定不會饒了這對惡人!可憐的孩子身體及心靈受到摧殘,只要3歲的孩子基本上就記得亊情了,這影陰會伴隨一生!唯有親生母親的愛,應該可以修復幼小心靈的創傷,我己經聽說,孩子回到了親生母親的懷抱!這個不幸的孩子,人生有了希望![祈禱][祈禱][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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