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拿下的十大“內鬼”是他們

堅持刀刃向內,嚴查害群之馬!

最新一期的《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刊發了《鍛造新時代紀檢監察鐵軍》的文章。文中提到,懲治“害群之馬”任何時候都不能松、不能軟,必須形成高壓警示震懾。

政知君注意到,文章還點名提到了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查處的十大“內鬼”。他們分別是:

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原主任魏健;

中央紀委法規室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曹立新;

中央紀委第十一紀檢監察室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劉建營;

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原副處長袁衛華;

中央紀委第八紀檢監察室原處長原屹峰;

中央紀委第九紀檢監察室原副主任、原正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明玉清;

中央巡視組原副部級巡視專員張化為;

遼寧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楊錫懷;

吉林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邱大明;

黑龍江哈爾濱市委原副書記、紀委原書記姜國文。

魏健是黨的十八大之後中央紀委機關首個被調查的廳局級領導幹部。

中央紀委拿下的十大“內鬼”是他們

據中央紀委官方披露,魏健在中央紀委機關多個崗位擔任過領導職務,參與查辦過薄熙來案、戴春寧案等多起大案要案。

據披露,向魏健輸送錢財最多的一名老闆是四川商人宋志遠,金額達到上千萬元。當時他想在四川上馬一個項目,希望能獲得當地政府支持,為此找魏健幫忙。魏健立刻給當時擔任四川省委副書記、成都市委書記的李春城打了一個電話,請他關照宋志遠的項目。

最終,魏健因受賄罪獲刑15年。法院審理查明,魏健斂財數額高達5415萬。

曹立新是2017年1月獲刑的。

據法院審理查明,曹立新利用擔任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三處處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8526.296萬元。

最終,曹立新被判了15年。

再來看劉建營。

公開資料顯示,劉建營曾任中央紀委第十一紀檢監察室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他曾參與查辦薄熙來案、白恩培案多起大案要案,曾因表現突出而立功受獎,一直被視為優秀的工作骨幹。

中央紀委拿下的十大“內鬼”是他們

就在他被組織審查的同一天,他擔任調查組組長查處的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據披露,劉建營的違紀問題,不少都和家人有關。劉建營長年出差在外,他覺得自己對家庭有所虧欠,但這種錯誤的“彌補”,最終帶來的卻是悲劇。

袁衛華曾經是家鄉的高考狀元,北京大學法學院高材生,大學畢業後直接考入中央紀委機關工作,曾經參與查辦過慕綏新、馬向東、武長順等大案要案。

中央紀委拿下的十大“內鬼”是他們

據官方披露,袁衛華最為突出、最為惡劣的問題,是故意洩露案情。

據中央紀委披露,2014年到2015年,袁衛華在天津查辦相關案件,時任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的黃興國就主動地多次與袁衛華接觸,打探武長順案件、楊棟樑案件的相關信息,同時也套取、打探關於黃興國本人一些問題線索。袁衛華都一一奉告。

原屹峰曾經參與查辦萬慶良、朱明國等案件,他與一些老闆存在不正當交往、利用職務牟利的情形,一直心存僥倖。

中央紀委拿下的十大“內鬼”是他們

2016年7月,中央紀委機關黨委對原屹峰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發現原屹峰利用紀律檢查權謀取私利,收受財物240.8萬元;同時還發現原屹峰涉嫌收受鉅額賄賂的其他問題線索。

明玉清,中央紀委第九紀檢監察室原副主任,原正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

中央紀委拿下的十大“內鬼”是他們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披露,在對明玉清的審查中發現,有一些地方省部級領導幹部,甚至上門到明玉清家裡吃飯送禮。

張化為是2019年5月獲刑的,他曾任中央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

中央紀委拿下的十大“內鬼”是他們

法院審理查明, 2006年至2014年,張化為在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中央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中央第一企業金融巡視組副組長等崗位上,斂財3284.93萬餘元。

楊錫懷、邱大明和姜國文都長期在地方紀檢監察系統工作。

楊錫懷曾任遼寧省撫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遼寧省紀委常委,遼寧省紀委副書記等。2018年12月,楊錫懷被查。

2018年12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佈消息稱,楊錫懷同志接受請託對被審查人給予關照,洩露工作秘密;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禮品;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最終,楊錫懷被政務撤職,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邱大明曾任吉林省遼源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吉林省紀委常委、省監察廳副廳長,吉林省紀委副書記等。2018年9月,邱大明被查。2019年11月, 邱大明獲刑14年。法院審理查明,他斂財數額高達3594萬餘元。

姜國文是2019年9月被查的“老虎”。

姜國文曾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黑龍江省紀委常委,落馬時他的身份是哈爾濱市政協主席。

中央紀委拿下的十大“內鬼”是他們

據紀委通報,姜國文在監督執紀過程中失責棄守、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2020年11月,姜國文受審。

法院審理查明,姜國文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企業經營、訴訟執行和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人謀利,斂財數額高達1.0395億。

打鐵的人首先要成為鐵打的人!

資料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 新華社 人民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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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孟亞旭

編輯/馬曉晴

校對/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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