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西安這項政策有變!

近日,為切實推動“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提高不動產登記效率,

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佈《關於優化不動產登記婚姻關係審查的公告》(以下稱《公告》)並於2020年5月1日起實施。《公告》實施後,除個別情形外,西安辦理房產登記無需提交婚姻證明材料。

今起,西安這項政策有變!

具體如下:

一、自然人因取得不動產申請登記的,無需提供婚姻證明材料。不動產登記機構以權屬來源文件(如房屋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贈與合同、安置協議等)記載的取得權利人辦理相應登記事項,不再審查其婚姻狀況。

二、自然人因抵押、出售、贈與不動產申請登記的,無需提供婚姻證明材料。不動產登記機構以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作為抵押人、出讓人、贈與人辦理相應登記事項,不再審查其婚姻狀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需審查婚姻關係,申請人仍需提供婚姻狀況材料:

1.未經公證申請辦理繼承(受遺贈)轉移登記的;

2.因婚姻關係的存續或變動,夫妻雙方申請將不動產登記為共有或一方單獨所有的;

3.其他需要提供婚姻狀況材料的特殊情形。

四、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在西安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執行。對於不動產存在共有情況但尚未辦理加名登記的,證載權利人及共有人應共同向登記機構申請辦理。

如何更好地保護權利?

怎麼辦理登記?

今起,西安這項政策有變!

一、5月1日後簽訂購房合同的,怎麼辦理登記?

5月1日後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贈與合同或拆遷安置協議的,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時,嚴格按照合同記載的信息進行登記,並對產權共有情況標註單獨所有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

二、已經登記為一個人名字的房屋,怎麼辦?

雙方可攜帶身份證、結婚證及產權證等材料共同申請加名。

房屋在抵押期間的,經抵押權人同意,由夫妻雙方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加名登記和抵押權變更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合併辦理。

房屋被查封的,可在解除查封后或查封期間屆滿後加名。

三、5月1日前簽訂的合同,怎麼辦理登記?

5月1日前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贈與合同或拆遷安置協議等時為夫妻一方姓名的,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時,可以共同申請登記為夫妻共有。

四、夫妻一方私自處分房屋,怎麼辦?

在登記機構詢問共有情況時,夫妻一方隱瞞共有狀況,作出虛假承諾,擅自對不動產進行抵押、出售、贈與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後果;另一方認為擅自處分行為侵犯自身權利的,可通過民事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五、申請房屋加名、減名、份額變更等相關登記需要繳納契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4號)規定,對婚姻存續期間配偶之間的不動產加名、減名、份額變更及約定另一方單獨所有,免徵契稅。

婚姻存續期間購買房屋且登記在一方名下,申請增加配偶姓名的,免收登記費;婚前一方購買,婚後申請增加配偶姓名的,只收取不動產權屬證書工本費,每本證書10元。

六、如何能更好地保護權利?

一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簽訂取得權利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贈與合同或拆遷安置協議等時,由夫妻雙方共同簽字,對於已經一方簽字的情況,在辦理登記時可以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登記為夫妻共有;二是已經登記的房屋,夫妻雙方可以共同申請加名;三是如果發現夫或妻一方私自抵押、出售、贈與不動產的,應及時通過民事訴訟保護權利。


辦理房屋加名、減名

份額變更等

相關登記的大廳地址

及諮詢電話

保億隆基辦事大廳

地址:西安市未央區鳳城八路保億隆基大廈1層

朱雀雲天辦事大廳

地址:西安市雁塔區朱雀大街21號(朱雀雲天)5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諮詢電話:撥打85376010(按#鍵)轉“優化不動產登記婚姻關係審查政策諮詢”

來源:西部網、陝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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