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一份福建民國地契上加蓋年號的看法

談談一份福建民國地契上加蓋年號的看法

這是一份清光緒年間福建永泰縣民間土地買賣過戶的契約,俗稱“地契”。它是由一張“私契”上粘貼著三張民國政府的“驗契單”構成一份完整的“四聯契”。對於當時的老百姓而言,通過買賣土地獲得的所有權在改朝換代時,必須獲得新政府的認可,給自己的土地驗明正身是至關重要的。因此對於永泰縣業主劉開仁來說,要想新政府認可自己的土地所有權就必須持有前清光緒年間購買同鄉黃實興田的契約前往當地政府進行申報驗契。

談談一份福建民國地契上加蓋年號的看法

這份契約有趣之處就在於其中兩張的驗契單上。一張是中華民國閩都督府的驗契單,在落款“黃帝紀元”的年號上加蓋“中華民國”。由於剛剛推翻滿清政府的統治,社會上各黨派林立,所持政見不同,因此也出現了諸如“黃帝紀元”,“孔子紀年”,“大漢”,“辛亥”等許多不同的年號。這些年號頻繁的出現在當時的報刊以及各黨派社團的宣傳單,收據上。而這其中尤以“黃帝紀元“這個年號的認可度較高,多被各省地方政府用於公文上的紀年使用。後來由於民國政府的成立,主張接受新思想與國際接軌,絕不能再用老黃曆,於是同時採用民國紀年和公元紀年兩種模式。因此在滿清過渡到民國成立這個短暫時期裡,以“黃帝紀元”為代表的這這些年號,猶如曇花一現,轉瞬即逝,雖說短暫,但也在中國的近代史上烙上了自己的印記。而在“皇帝紀元”年號上加蓋“中華民國”,這正好符合了“黃帝紀年”存在的時間很短,來不及印製新的契單,於是不得已採用加蓋“中華民國”作為臨時舉措。

談談一份福建民國地契上加蓋年號的看法

而另外一張驗契單是福建省財政廳頒發的,在落款“洪憲”年號上加蓋“民國”年號。“洪憲”這個年號是袁世凱復闢稱帝創建中華帝國所採用的,1916年為“洪憲元年”。由於受到舉國唾罵,袁世凱不得不於3月22號取消帝制,總共才當了83天的皇帝,“洪憲”這個年號也隨之壽終正寢了,不過它也著實在中國近代史上刷了一把自己的存在感。而在“洪憲”這個年號上加蓋“民國”,也是由於它存在的時間很短,採用臨時加蓋,廢紙重新利用的考慮吧。而與上一張驗契單不同的是,這張“洪憲”驗契單的格式,所採用的原本就是民國政府頒佈的驗契單格式。 因此直接在年號上加蓋民國即可。這裡再多說一句,在1916年,也就是民國五年時,因為袁世凱要稱帝,各省地區由於時間倉促,沒辦法立刻印製帶“洪憲”年號的驗契單,於是也是採用在“民國”年號上臨時加蓋“洪憲”年號來使用。

談談一份福建民國地契上加蓋年號的看法

在一份地契上同時出現兩種稀少年號加蓋的驗契是很少見的。因此它的存在也見證了民國早期那兩段不同尋常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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