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甘肅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甘政辦發〔2017〕105號)文件,同時甘政辦發〔2016〕130號廢止。自2017年4月1日起蘭州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和管理適用《甘肅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甘政辦發〔2017〕105號,以下簡稱“辦法”)。
現將今年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年審程序:
1、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可在每月15日前向地稅部門填寫報送《甘肅省殘疾人保障金專用申請表》並申請繳納保障金。
2、市級財政全額撥款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及市直屬分局所屬重點、房建、涉外企業安排殘疾人的單位需到蘭州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就業科辦理年審手續,逾期則視為未安置殘疾人。
年審資料:
1、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用人單位簽章的《甘肅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統計報表》(到年審地點領取並填寫)。
2、用人單位上年度年審憑證(年審手冊或繳款憑證)。
3、用人單位2019年1月、6月、12月的職工名冊和工資表(須為裝訂在會計憑證後的工資單原件及複印件)。
4、在職殘疾職工身份證、殘疾人證(第二代)原件及複印件。
5、用人單位依法與殘疾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6、用人單位2019年度為殘疾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等相關資料原件及複印件。
以上資料複印件,統一使用A4複印紙,並加蓋單位公章。
年審時間:
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則視為未安置殘疾人。
年審地址:
蘭州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城關區慶陽路94號(蘭州電視臺旁邊大院院內一樓)
電話:8854207 8854634
關於年審及繳納殘保金的有關事項
1、用人單位按照此通告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年審及繳納。
2、逾期未辦理年審的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並根據相關部門提供的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或經調查核實的職工人數,核算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3、本通告自刊登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通告
蘭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