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企業政策補貼

廈門企業政策補貼——穩崗補貼

廈門企業政策補貼

一、適用範圍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按照《廈門市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繳納失業保險費,且上年度未裁員或淨裁員率低於廈門市上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可以申請領取穩定崗位補貼(以下簡稱穩崗補貼)。

上年度淨裁員率=(上年初職工人數-上年末職工人數)/(上年初職工人數)*100%。上年初、上年末企業職工人數以企業參加失業保險,並按時實際繳費職工人數為準。上年初是指上年度1月份,上年末是指上年度12月份。

二、補貼標準

以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穩崗補貼可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三、補貼流程

1、企業申領時間

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每年申領一次上年度的穩崗補貼。單位社保編號尾數為0、1、2、3的在每年第2季度,單位社保編號尾數為4、5、6、7的在每年第3季度,單位社保編號尾數為8、9的在每年10、11月份,向受理穩崗補貼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穩崗補貼。

受理時間截止至每年的11月30日

2、企業申領辦法

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登錄廈門市社會保障卡信息網(http://www.xm12333.com),點擊進入廈門市對公綜合服務平臺的市級政策補貼—穩崗補貼,確認本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銀行帳號等基本信息無誤後自助打印收款收據,並在收款收據上加蓋本企業公章。企業根據收款收據上提示的申領時間及申領地點,持收款收據到相應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穩崗補貼。(收款收據可郵寄或是自行前往櫃檯辦理)

3、補貼資金撥付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企業提交的收款收據後,對相關信息再次進行審核確認,並彙總上報市人社部門。市人社部門審定後報市財政部門確認撥款。最後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政策補貼資金撥付到本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銀行帳號內。(正常社保中心收到收據,受理成功後次月20號前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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