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椅刑法,又稱電椅。這是美國進入20年代以來創立的一種新的死刑執行方式,其目的是為了代替被視為不人道的絞刑架。然而在後來的應用中,人們發現受電椅致死的犯人往往要承受更大的痛苦,達不到預期的“文明”範疇。
隨著後來美國各州逐漸廢除死刑,電椅在美國成為歷史。即使保留死刑的幾個州也普遍採用注射的方式執行死刑。自電椅發明後,一些歷史評論家就指出,電椅是美國19世紀最沒人性的發明,其實他們這樣說也的確是有據可依的。
據19世紀末最新的絞刑手段來看,通過改良後的絞刑,幾乎可達到百分百讓犯人在下墜過程中,立即被拉斷椎骨。中樞神經被破壞後,犯人會立刻暈厥,並且必定在半分鐘內失去生命跡象。
而當時的電椅因為電壓不夠,根本不能按照預想達到迅速終結生命的效果。大發明家愛迪生也曾經加入到電椅的研究中。通過對小白鼠進行電擊實驗,他得出結論,電椅使用300伏電壓通電15秒便可殺死犯人。
1890年7月6日,弗朗西斯凱姆勒成為了歷史上第一位被宣判執行電椅死刑的囚犯。然而在以300伏特的電流通電17秒之後,犯人依舊存活。於是,第二次電擊足足進行了三分鐘直到犯人渾身通紅。當時,整個證人室裡充滿了讓人作嘔的烤肉氣味。執行結束後,犯人肌肉被完全燒焦,顱內幾乎被燒成黑炭。
儘管最後官方宣佈電椅取得成功,但明眼人都能看出這次電椅是不折不扣的失敗。此後,愛迪生又參與了多名犯人的電椅處決。最後得出得簡單結論就是,電壓越大,電流越強,執行死刑效果越好。
因此後來電椅的電壓才不斷提高,最後竟達到了1780伏。不過即使在這樣高的電壓下,犯人也依然會承受數十秒的極端痛苦。特別又是隨著電壓增加,電椅成本也在一度攀升。因此在注射死刑發明後,電椅就被迅速淘汰了。想來淘汰電椅這一步,才是人類文明的一大進步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