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視點】宗族祠堂與祠堂文化

【文化視點】宗族祠堂與祠堂文化

宗族祠堂是漢族祭祀祖先或先賢的場所。它是舊時宗族制度的產物,它記錄著家族的輝煌與傳統,是家族的聖殿,也是漢民族悠久歷史的象徵與標誌。家族祠堂,更是中國五千年文明歷史文化的延伸。宗族觀念在人們的頭腦里根深蒂固,宗法家庭制度是舊中國社會的基礎。修繕祠堂不僅是對中國歷史遺蹟的補救,而且也是對家族祖先長輩的緬懷和尊敬。

祠堂簡介

宗族祠堂,又稱為“祠廟”或“家廟”,舊時多建於墓所,故把祠堂稱為“祠室”。

“祠堂”這個名稱最早出現於漢代,當時祠堂均建於墓所,曰墓祠;南宋朱熹《家禮》立祠堂之制,從此稱家廟為祠堂。當時修建祠堂有等級之限,民間不得立祠。按《禮記》規定,只有帝王、諸侯、大夫才能自設宗廟祭祖。直到明代嘉靖“許民間皆聯宗立廟”才開始允許老百姓建“家廟”,後來倒是做過皇帝或封侯過的姓氏才可稱“家廟”,其餘稱宗祠。後來,祠堂多建於家族的聚居地或其附近。最早由於發族尚不多,便先置祠於宅中,隨著族丁的繁衍,便開始專門建起宗祠乃至支祠。

祠堂一般分為家祠和宗祠。家祠是家人祭祀近代祖先的場所,一般不出五服。而宗祠則是族人祭祀先祖的地方。由於統治階級的提倡,這種建立宗祠祭祀祖先的風氣在清朝康、雍、乾三朝達到了頂峰,成為一種普遍的現象,祭祀由專門的家廟制度轉變成庶人祭祖的宗祠制度。

祠堂起源於氏族社會逐步解體之後,是由同一個祖先所生、自成系統的血緣親屬集團與地緣組織統一而成的宗族組織,在居室外獨立建造的祭祖、尊賢、求神的場所。漢代正式出現祠堂的名稱。宗族通過祠堂尊祖敬宗的功能來體現封建宗法的根本原則,顯示宗族至尊的族權。祠堂也就成為宗族祭祀的聖地,它象徵著宗族的團結。當然,也有些人通常把祠堂簡單理解為死去祖先的家,神靈所聚之地,祭祀祖神陰靈的場所。

在河南殷墟巳發現目前最早的宗廟祭壇遺址。歷史上早在商周時的青銅器時代,就開始有祠廟祭祀之制,大量遺留至今的青銅器中,許多就是屬於祭器之類。追遠報本、祠祀為大,當時是有很嚴格的規制的:天子七廟、諸候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普通老百姓是不能隨便建廟立祠的,即通常所稱“庶人無廟,祭於其寢”,他們只能在自己的居室內祭祀祖先。

直到明代嘉靖年間,朝廷才允許民間聯宗立豐司,具明顯的宗法家族特徵,普遍稱作祠堂,專門用於同姓家族祭祖之用。中國古代家族觀念相當深刻,往往一個村落就生活著一個姓地一個家族或者幾個家族,每姓必建祠堂、安先祖,名門、大族還建多處祭祀祖先。

祠堂建築一般都比民宅規模大、質量好,多利用木雕、磚雕、石雕等作為建築裝飾,越有權勢和財勢的家族,他們的祠堂往往越講究,高大的廳堂、精緻的雕飾、上等的用材,成為這個家族光宗耀祖的一種象徵了。祠堂一般採用軸線對稱的佈局。多為三進或四進建築構成,即大門、儀門、享堂、寢堂,有些祠堂還在後部設置庭園,不少祠堂中都附設有戲臺,標誌著祠堂作為公共建築的性質得到加強。享堂是祠堂的正廳,它又稱祭堂,是舉行祭祀儀式或宗族議事之所,因此一般在建築群中是規模最大、用材最考究、裝飾最華麗的建築;寢堂為安放祖先神位或紀念對象之所,在建築的後部均設有神龕。最近幾年修復的那些祠堂,大多延續了以前的風格,在工料上和以前的能銜接起來,木架結構予以保留,更換其中糟朽的材料,也有沒有按照老規矩來的,把木架改成了鋼筋水泥結構。新修的祠堂,或者是原來的早就毀滅的,在另外的地方建的祠堂,在外觀上起碼要延續祠堂原有的風格,讓人一看便知是祠堂而非是別的建築。

祠堂多數都有堂號,堂號由族人或外姓書法高手所書,製成金字匾高掛於正廳,旁邊另掛有姓氏淵源、族人榮耀、婦女貞潔等匾額,講究的還配有聯對。如果是皇帝御封,可制“直篤牌匾”。祠堂內的匾額之規格和數量都是族人顯耀的資本。有的祠堂前置有旗杆石,表明族人得過功名。一般來說,祠堂一姓一祠,舊時族規甚嚴,別說是外姓,就是族內婦女或未成年兒童,平時也不許擅自入內,否則要受重罰。

祠堂的管理設置:通常由宗長——主全族事;宗子——管祭祀;宗正——宗長協理;宗司——掌倫紀;宗直——處理糾紛;宗史——掌宗族史;宗課——掌經濟;宗幹——助宗長辦具體事;宗守——宗祠管理;桐丁——守桐人;此外有的還有墳親(守墓人)等雜役。祠堂設置的管理機構比較嚴密齊全。


祠堂的主要功能

1、祠堂是祖宗神靈聚居的地方,供設著祖先的神主,祭祀先祖就是祠堂最主要的功能

每逢春秋祭祀,全族聚會,齊集桐堂,由族長或宗子主持,作禮設祭。清明掃墓,先到祠堂,祭神主,然後分別至各房各家的墓地祭掃。通過祠堂祭祀,使族人常瞻仰先祖儀容,喚起家族團結.依靠血緣關係的紐帶,形成和維繫宗族制度心理上和精神上的支持,維護和鞏固族權地位,即通過敬宗以收族。

祭祀主要在春冬兩季進行,春祭“清明”,稱“清明會”;冬祭“冬至”,稱“冬至會’。祭祀過程中,一族的男子備好牲禮等祭祀用品,歡聚宴飲。有勢力的族人還是搭臺唱戲,以供全族歡樂。這種祭祀活動,在崇奉祖先的同時,也達到了後代人祖歸宗的目的,確立了每一個人在宗法社會里的血緣歸屬。

古人認為祭祀乃“國之大事”,列為五禮之首。祭祀務在孝敬,以盡報本之誠,十分講究祭祀氣氛的莊重肅穆。古代人們認為,祖先的靈魂經過祭祀儀式後可以附於神主牌位之上。所謂神主就是一種嵌在木座上的長方形小木牌,有的白底黑字,有的紅底黃(金)字,上面寫著某某祖先的名諱、生卒年月、原配繼配姓氏、子、孫、曾孫名字,每一對祖先一塊.它被認為是始終活著的祖先。祭祀祖先就是祭祀祖先的神靈.宗廟內祖先的神主排列順序是“左昭右穆”。始祖居中,始祖以下的男子隔代交替為昭穆兩列:即始祖以下一、三、五等奇數代為昭輩;二、四、六等偶數代為穆輩。昭居於始祖之左,穆位於始祖右邊。在祠堂的寢堂內,唐宋以後流行立先祖塑像,明清則流行掛先祖畫像軸,民國時期開始掛考妣照片。

祠堂中祖先神主的供設。祠堂是祖先的神靈所聚之地,所以祠堂裡供設祖先的神主牌位,大殿正中設正龕,左右各設配龕。它像附著在牆上的小殿閣.神主擺在閣中,前面用帷幕掩飾,後來有的用大長方形術桌,將神主擺設在桌上。一般的家柯正龕往往是供從現在的長輩算起的考(父)、祖、曾祖、高祖四世的神主,五世後則將神主遷到配龕上去。始祖是百世不遷的,永遠擺在正龕上。

古代為了增強血緣、宗族關係之間的團結,做到全族俱榮,利害與共,所以祭祀祖先活動比較多,每年新歲,定例初一日點燭焚香.初二日啟門一日、子孫瞻拜先祖。春秋兩祭,於三日前灑掃桐堂,鋪設潔淨,以照誠敬。族眾於祭日的清晨務必風雨畢集,不少宗族禁止婦女孩童人祠與祭。

祭祀開始,族眾應依照輩分列隊。

祭禮:各祠堂有所不同,如太湖葉家祠堂《宗祠規則》上規定為:祭筵一席,杯筷十二雙,熟香半斤,半通燭一對,四兩燭一對。茶食十六色,葷餚十碗,小食十六色,三牲一副,高藁五柱,果盒一具,蒸卷五碗,小饅頭五碗,總飯二碗,風糕五碗,大饅頭二碗。茶湯各十二盞,錫箔六塊,楮帛十提,千香三股,百鞭一串,雙聲廿個,鼓手五名,極盡鋪張,祭祀隆重。

祭祀時,主祭一人,長抱馬褂。襄祭二人,立於左右。

誦(即今司儀):眾向前走三步,揖、跪。呼:叩首、再叩首、三叩首。襄祭持酒爵給主祭,主祭放於案,立於左右。

誦呼:起、平身復位,眾起立退三步立於原處。反覆三次。第二次稱亞獻爵,第三次稱三獻爵。此為三跪九叩首之大札。

讀祭文:按例每次開祭都要讀祭文。

祭祀結束,多數宗族都在祠堂中設宴,這叫享胙或飲胙,入座時不能顛倒尊卑長幼之序。年高德昭或有功於族的族男子,以及守節的寡婦等,能得到“增胙”的獎勵,而違反了家法族規者則會受到暫時的直至永遠的“革胙”之罰。

2、祠堂的另一種重要功能是珍藏宗譜、纂修宗譜

宗譜是一種通過記傳、論志、圖表等形式,將宗族的血緣親疏、輩分、家規、家法等情況和譜系等記載下來,以為本姓宗親們掌握、遵照的特殊史籍:宗譜是一個家族的檔案,它對本家族的族產、人口等情況有完整的記錄;家譜又是家族的成文法律,它為處理家族內部事務提供依據;宗譜也是族人身份和輩分的憑證,族人可憑藉宗譜“明世次,序長幼”確定自己在宗族中的地位,並獲得相應的權利;對一個家族來說,宗譜有教化、敬賢、理政、信史等功用。有些族務如祭祖、掃墓、認親等.也需要依據宗譜來決定,因此宗譜也成為家族的行事指南。正因為宗譜對一個宗族來說具有如此特別的意義,所以宗族注重宗譜。譜閱十年或二十年以上必一修(又稱續譜)。按照慣例,十年一小修。三十年一大修。這個任務在祠堂裡完成。在族長的主持下,組織有一定聲望的族內文人進行修譜,以弘揚先輩祖德,家譜修成後,先請名人作序,送官府審查後再行刻印。家譜刻印完成,這是全家族的一件大事。通常要在祠堂裡舉行祭潛儀式,將一份家譜供在祠堂。其餘按編號分給族人領譜保藏,家譜一般是一房一部,不得多印,掌譜人由房長充任,或推本房之賢能者為領譜人。在家法族規中,對家譜的收藏有嚴格的要求,如必須將家譜裝進特製的木匣,供於柑龕之上,或藏於書室之中,不能黴爛,不能遺失,不得隨意亂放,褻瀆家譜,定期交族長檢查,嚴厲查處造成宗譜損害的族人。家譜更不準私自謄錄或借給外姓人觀看,如果有人敢瞞眾覓利,鬻譜賣宗,出賣家譜者,則視為不孝,從重懲治不怠,新譜修成後,舊譜要依數繳回銷燬。

3、祠堂的助學育才功能

“凡族內有清貧學子可造者,應予募捐補助其學費,或由本會撥款伸資鼓勵其父兄而便栽培其人材。”祠堂裡.在族人所捐贈的公田中,有助學的作用.專門用作對本族子弟助學、獎學或開設義學、義塾之用,通過讀書走上仕途,也是光耀門庭、榮宗耀祖,提高整個家族聲望的大喜事。

4、祠堂又是宣講學教禮法的課堂

祠堂在祭祀儀式開始之前,專人向族眾進行“讀譜”,講述祖宗艱難創業的歷史,定時讀家法族規,宣講勸戒訓勉之辭和先賢語錄。向族人灌輸封建的倫理道德、綱常教,使族眾瞭解家譜的內容,知道自己同其他族人的血緣關係。加強家族團結,按照家法族規要求去規範族眾的思想和行為。對於揚名立萬,堪為楷模的族人,也會對此加以褒獎,樹立榜樣,激勵教化族人。


5、祠堂還是討論族中事務的會場

族中遇訂重大興革事宜,關係全族之厲害者,如推選族長、興建柯堂、維修家變、購置大片族產、同鄰族打官司等等,都由族長召集全體成年人在祠堂開會討論。族眾可以各述所見,但族權至上,最後決定權在族長手中.族長決定了的事,必須執行。

6、祠堂又是家族的封建道德法庭

《族規》一般都附有獎懲條例,族人在犯規時,會依據《族規》的規定在宗祠對其實行懲罰。如果說家法族規是家族的法律,那麼家法也是封建國法的補充。族長就是家族法官,可以在祠堂執行家族的法律。在柯堂裡判族中違反家法或族長認定違反家法的民刑案件,從公處分懲治。族眾犯法違規.小則祠堂治以家法,大則送公庭治以官刑,族長在祠堂審判由族中士紳陪審,允許族人旁聽,藉以教育族人。判決的實施也在祠堂,如杖責、罰金、罰苦役、公革出祠等。甚至有的被判死刑的族人,則在祠堂當場被打死、縊死或沉潭而死。

7、尋根問祖,接待來訪,聯絡宗親的場所,加強民族團結,發揚民族凝聚力的作用


8、其他

如通過陳列書畫,閱讀書報,增進知識,聯絡感情,增進宗親鄰里情誼,喝茶聊天休閒,發揚農村文化活動場所的作用;祠堂裡每當風俗年節或族內重大的喜慶活動,祠堂又是全族歡慶或娛樂的場所,大一些的祠堂,通常有戲臺建築,好戲連臺,既是唱給先祖們聽的,更是演給宗族內男女老少們看的。農忙收穫季節,大大小小的祠堂,都成了豐收的庫房或臨時堆棧。還有在戰亂或應急突然事件時,祠堂裡也就成了本族應急指揮的中心。

同時,隨著旅遊業的發展,許多有名的宗祠成了經典旅遊地,為當地經濟帶來可觀收入。如:成都武侯祠、曲阜孔廟、太原晉祠等等,都是其中的佼佼者。隨著宗祠旅遊價值的挖掘,各地政府對此也加大了投入,使部分宗祠迎來了一個新的面貌。


祠堂的文化意義

祠堂是家族或宗族權力和經濟文化的象徵和標誌。它在我國幾千年的封建統治中,國家統治集團起著核心作用,宗族地域集團及家族血緣組織也起到了一定的歷史作用,它們在對封建法制的輔助和補充,維護封建統治的穩定起著重要作用,也長期起到所謂治國安邦的社會作用,所以它仍然是歷代統治者確認的保障的一種輔助統治。

到了唐、宋之後,這些家族、宗族組織逐趨嚴密,它在一定程度上約束和規範各地的族眾、家庭和個人的思想行為,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穩定社會的作用,這種上層建築的基礎,當然是這種傳統文化的本身。祠堂文化這門博大精深的傳統知識體系,在我國幾千年的封建統治時期,得到了長足的發育和發展,宗祠譜蝶文化和我國的編年國史、各地方誌構成了我國傳統文化的三大主流文化。祠堂文化所表達的內涵,其實也就是先民的傳統生活中的一種記錄形式,它的主體是尊賢、祭祖,是對這種思想精神的思考、理解和信仰的過程,它的範圍就是一種有序的、豐富的祠堂文化,它是包容並蓄匯海納百川,又滋潤萬物化成一體的知識體系,體現了封建社會宗族世家、同姓地域組織內特有的地域文化,也是歷代世家大族宗族文化建設所留的遺存。它具體上是以血緣為基礎的,以地域為標識的。其中譜牒文化裡的一些優秀的家訓、家乘、家規、家禮等文獻中,有關立志、勉學、修身養性、待人接物的訓誡和愛家、愛族、愛國的思想,在普及傳統文化,規範人們生活和行為方式,提高人們的文化教育教養,整齊家風,以至協調社會穩定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這類文化著作以族長或長輩對晚輩耳提面命的諄諄教諭的形式,把傳統的倫理道德觀念和儒家文化精神,通俗地灌輸傳授給子孫後代,使他們同言而信、傳其所親,同命而行、行其所服,如治家、齊家、教家和修身、齊家、平天下的“大學之道”,立人、達人、愛人、諒人的“忠恕之道”,以及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朋友有信的“蘩矩之道”等。

《史記》中說:“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而“報本之禮,祠祀為大”,祭祀在古人來說是國之大事,列為古代五禮之首,因此,無疑也是宗族的頭等大事,它是組成桐堂文化的重要部分,有各種禮儀規制程式。由此產生了國史、方誌、家譜等所含的禮儀、祭祀等浩如煙海、品類繁多的傳統文化。此外還有昭忠祠中弘揚“崇德報功,風勵忠節”紀念精忠報國之臣的愛國精神,先賢、中丞祠中宣揚“持躬正直”、“奉職公忠”的效國利民精神,以及忠義、孝悌、貞節等忠、孝、節、義思想,都包含在這個獨特的文化範疇之內。但祠堂文化主導地位還是以我國忠孝仁義為本的儒家文化為主體,吸納佛家的“無為”和道家的“修養”等思想成分。但這些文化的總根是產生於封建社會基礎上的,必然打上時代的烙印,它之所以為歷代統治者所認同和維護,顯然是可以為統治者服務的,因此,從文化角度來看,幾千年後祠堂文化,其內容是豐富的,但同樣也十分蕪雜,並非篇篇藥石,言言龜鑑,我們應以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法的原理和時代的要求進行去偽存真、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對那些禮教和族規中要求婦女一生必須“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的所謂“三從四德”使廣大婦女沉淪在十八層地獄之中,以及數千年來以“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三綱五常”的封建道德觀的慘褐烈毒,應該嚴肅、徹底的批判。留下來的歷史遺蹟,如大量的貞節祠、節烈坊等,可以作為這一慘痛的歷史的教材。

包括祠堂文化在內的中國傳統文化,是我們幾千年華夏文明的基礎。一些優秀的傳統思想,已成為古代文明的瑰寶,流芳百世。在我國目前經濟建設的大潮中,傳統的祠堂建築及其文化,已經是鳳毛麟角.顯得岌岌可危。瞭解這種文化,特別真正對這種文化有所研究,或是經歷過這種文化生活的人們,更是在日益減少。當這種佔老的文化體系逐步被現代文明所遺忘的時候,一些曾經絕跡的社會現象和行為,也許會再度重現危害人類社會。由此,我們更應該對祠堂文化的形式及其內涵,進一步去發掘研究,去洞察和思考。通過這些文化歷史遺產。人們可以託物寄情、託物寄史,託物來尋根訪祖、瞻仰未來。


宗祠的命運與走向

中國古代是一個等級森嚴的社會,最能體現這種等級差距的是對祖先的祭祀上。宗祠是宗家血脈所繫,也是宗家盛衰的標誌。因此歷代帝王將相都將宗祠看作國家權利的象徵,統治人民的支柱。所以建造宗祠是皇室的特權。祠堂的出現,與家廟,神廟有極大的聯繫。中國最大的家廟當屬皇帝家的太廟,其次是各諸侯,王公的宗廟,這是按照《周禮》的規定,一級一級下來,到了士大夫,還有資格建家廟,普通庶民就沒資格建家廟,只能路祭。民間的祠堂是從西漢開始出現並逐漸興起的,漢代祠堂是建築在墓前的祭祀場所,祠堂多為石質,又稱石室。此後數代由於等級制度的禁錮,有資格擁有宗祠的人依然寥寥無幾。中國允許民間建立宗祠始於1536年,明代嘉靖皇帝允許民間“聯宗立廟”詔令的頒佈,民間建立宗祠終於獲得了合法的地位。從此,宗祠與家譜一起成為家族最重要的象徵。

宗祠是我國封建宗法社會的特殊產物,隨著封建社會的結束,宗祠的命運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由於戰亂、抗日、文革等原因,許多宗祠變成殘垣斷壁,蒿草叢生。1949年新中國建立以後,特別是60年代的運動,北方地區的祠堂基本都被推倒砸爛或改造成了貧民住房、供銷社、學校、倉庫等辦公場所,宗祠的文物遭到嚴重破壞。但真正讓宗祠遭受滅頂之災的,還是文革的到來,隨著“破四舊”運動轟轟烈烈的開展,宗祠作為封建遺存被大量損毀,裡面的祖宗牌位、楹聯、匾額、雕塑及藏於其中的家譜等珍貴文物都被大量焚燒破壞。倖存下來的宗祠,也要麼被挪作它用,要麼廢棄不顧。祖宗排位包括有些藏於其中的家譜等皆被焚燒破壞,導致如今北方已難見祠堂,後世之人不知祠堂為何、作何之用者比比皆是。痛心之餘,徽州(今安徽省黃山市及宣城市績溪縣和江西省婺源縣)等少數地區由於交通不便等某些原因,部分祠堂得以保存,甚慰。

改革開放以後,雖然文革中發生的人為組織性的破壞被停止,但我國社會開始了城鎮化的步伐,大量農村人口湧向城市,傳統的宗法制度遭遇挑戰,人們的宗族觀念越來越淡薄,宗祠,成為一道漸行漸遠的風景。

九十年代以後,全球華人掀起尋根熱潮,在這個浪潮的推動下,許多宗祠得以修復。修繕祠堂不僅是對中國歷史遺蹟的補救,而且也是對家族祖先長輩的緬懷和尊敬。宗祠的某些功能如懲罰族人已經消失,但其認祖歸宗、聯絡同族的功能卻被繼承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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