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 心存僥倖肇事逃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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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伊始,疫情來勢洶洶,人心惶惶,事故受害者心中更是不安,鐵鋒交警大隊事故民警義無反顧戰鬥在抗疫第一線,不眠不休的奮戰在緊張的逃逸案件偵破中,成功破獲兩起交通肇事致人受傷案件。事故民警用實際行動告訴肇事者,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案件的偵破不僅給不法分子狠狠地敲響了警鐘,也給群眾和受害者家屬交了份滿意的答卷。

2020年1月14日8時許,高某到鐵鋒交警大隊報案稱:在鐵鋒區中華東路繁榮小區7號樓北側,其黑BC7***號小型普通客車被撞, 造成客車損壞的交通事故,肇事車輛不知所蹤。值班民警劉釗、輔警劉昊接到報警後馬上趕往事故現場,由於肇事車輛逃逸,現場沒有有價值的線索,再加上事故現場沒有監控,無法獲取肇事車輛信息,劉釗和劉昊通過調取周邊監控錄像,分析事發時段從小區進出車輛,最後鎖定肇事車輛為一輛紅色無號牌三輪摩托車。通過近三個月的摸排走訪,發現肇事車輛停在該小區一棟樓下,劉釗、劉昊通過對附近居民進行走訪,得知該車屬於一位姓姚男子,具體姓名不知。劉釗和劉吳又通過社區瞭解到肇事車輛車主為姚某某,並確定其具體住址,立即對其實施抓捕。經訊問,姚某某對其駕駛***牌紅色無號牌三輪摩托車與高某停放的黑BC7***號小型普通客相撞的交通事故確實是他所為,案件於4月10日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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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18 時許,鐵鋒交警大隊接到指揮中心指派:鐵鋒區站前北大街橋洞子崗地北側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兩輪摩托車與一輛兩輪電動自行車相撞,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受傷,肇事摩托車逃離現場。事故民警劉洋、輔警賈楠到達事故現場後,由於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被送往醫院,無法提供有效證言,事故現場經勘查後未發現有價值線索。由於事故發生現場處於監控死角,無法提供相關信息,事故民警劉洋轉變思路,由周邊道路監控視頻入手,通過調取查看大量周邊道路監控視頻,發現了嫌疑車輛軌跡和駕駛人特徵,但由於圖像比較模糊,並不能確定肇事逃逸嫌疑人身份。二人決定順著車輛軌跡繼續偵查,最終鎖定嫌疑車輛最後駛入的小區,在對小區內車輛進行摸排時,二人發現一輛黑色無號牌**牌輕便摩托車與肇事車輛相關特徵吻合。經過比對,該摩托車上擦痕與事故現場遺留痕跡相符,確定為嫌疑車輛。在對停放嫌疑車輛的樓棟住戶進行走訪時,二人得知該車屬於一名叫王某某的男子,為該小區居民。得知信息後,他們立即前往嫌疑人王某某家,於嫌疑人王某某家中將其抓獲。嫌疑人王某某對其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號牌摩托肇事逃逸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件於4月23日告破。

以案說法

摩托車屬於機動車,必須要:

有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有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有規矩:《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鶴城交警溫馨提示

駕駛摩托車上路,請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要做到有牌有證、有保險、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

齊心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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