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普法,樟樹不是你想砍就能砍的!還應為樟樹謀出路!

2019年8月16日,家住上猶縣雙溪鄉的鄒某發現其房屋旁生長的1株野生樟樹有部分空心,擔心樹會折斷壓到自家房屋,在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僱請他人使用油鋸、麻繩等工具砍伐了該株樟樹。案發後,被告人鄒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在審查起訴階段,被告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自願認罪認罰。

2020年4月28日,上猶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來到被告人鄒某所在的雙溪鄉小石門村村委會,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悔罪表現等,判處被告人鄒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多普法,樟樹是你栽的,或是你家的,甚至是危害到你的,但不是你想砍就能砍的!要讓農民瞭解自己所處的環境中有哪些國家保護植物,以免讓農民在懵懵懂懂之中遭受牢獄之災。

樟樹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惹不起的!要注意的是,不僅僅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構成犯罪,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等行為,均觸犯刑法,達到立案標準,同樣要追究刑事責任。

還要注意的是,一般情節,處三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3~7年,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情形(之一):一是非法採伐二株以上或毀壞致死三株以上;二是非法採伐2立方米以上;三是為首組織、策劃、指揮的。

國家要多普法,也包括法庭下鄉審判,讓民眾知法、懂法才守法護樹。本案中,鄒某非法砍伐一株,不到1立方,且有防範自家房屋受危害和自首的情節,判緩刑,處罰金,是合法合理的。

除了普法,政府更應為樟樹謀出路!樟樹渾身是寶,但也要形成產業,有人收購,有人指導(栽培、粗加工)才行。

我們宜賓這邊大力發展樟樹,整了一個“樟海鎮”,無論是法制宣傳,還是產業協調,敘州區政府應該是上心了的,農家樂搞得紅紅火火。

小本的家鄉瀘州,香樟也不罕見,早年上學的瀘州二中,軍閥楊森好不容易栽活的香樟樹全掛上了牌牌,惹不起的。鄉下祖屋附近的堰溝裡,不知哪一年被小鳥從哪兒帶來幾顆樟樹籽,這下好了,近二十年,直徑約40cm,存活了五棵大的,周邊生態“歸零”。

現在看來,這幾棵大的香樟樹小本是惹不起了,周邊小的不能“留根”,它們搶灘能力太強了。周圍沒有相應的香精產業,這些香樟樹好比“雜樹”一般,既無用,還搶佔資源。

香樟樹,國家保護植物,想愛你,還真不容易!

多普法,樟樹不是你想砍就能砍的!還應為樟樹謀出路!


多普法,樟樹不是你想砍就能砍的!還應為樟樹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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