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要求,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海东市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乐都区人民医院原院长张得选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宴请等问题。2013年至2019年,张得选违规收受医药器械供货商和医院职工送的高档礼品及名贵特产并接受宴请和旅游。另外,张得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张得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平安区原招商局党建办主任林发志抄袭拼凑文件问题。2018年12月,林发志在起草制定《平安区招商局党组工作规则》过程中,从网络复制粘贴,抄袭拼凑,文件中出现“严格遵守省委关于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十不准’”等内容。2020年4月,林发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3.互助县林川乡峡门村党支部原书记魏得寿、村委会主任周成元违规接待问题。2009年至2016年,魏得寿、周成元从村级运转经费、村道硬化项目自筹款等款项中支出9.29万元用于违规接待,另外,魏得寿、周成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2月,魏得寿、周成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案例中,有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名贵特产或贿赂,有的违规接受宴请或参与旅游娱乐活动,有的违规开支、接待,有的文风虚浮、脱离实际,工作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是严重的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受到了严肃处理,甚至被移送司法。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红线,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步一步管出习惯、化风成俗,持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节点,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传导压力、释放信号,大力营造廉洁过节氛围,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

中共海东市纪委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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