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燁:寫借條錯一個字,借出去的錢就可能要不回來了

王燁:寫借條錯一個字,借出去的錢就可能要不回來了

文:王燁

(做2020您最值得關注的頭條號)

原來寫借條也很有學問,一旦寫錯借出去的錢很有可能打了水漂。

今天看了一篇文章專門介紹借錢這件事,生活裡,鄰里之間,親戚之間,朋友之間都免不了有相互拆借,如今借錢大家都會寫一張借條,為的是有一天向對方討要,一旦對方反悔,以此作為證據,可以用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王燁:寫借條錯一個字,借出去的錢就可能要不回來了


大多數人在生活裡都不會賴賬,你看舊時期的人,那時候的人都不識字,大多借錢都不會寫什麼欠條,做人都比較有道義,借錢還錢天經地義,賴賬的人幾乎沒有,如今時代不太一樣,生活裡借錢不還的人還是有,但也是少數,大多人都不會不還。

我們來說說法律上借條的規範寫法,按照法律的規定,借錢最好寫借條,如果寫的是欠條,它的法律有效期以前是兩年,如今好像是三年,意思是如果出借之後的三年裡沒有行使自己的權利,這張欠條就失效了,如果欠條上註明了還款期限,只要在期限日之內,就可以行使權利,如果超過了約定期限日的,三年內沒有提出訴訟請求的也失去了主張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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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不一樣,如果寫的是借條,那就不一樣了,借條的有效期是20年,一字之差,時效延長了很多倍。

王燁:寫借條錯一個字,借出去的錢就可能要不回來了


借條上寫“借到”和“今借某某某”情況也不一樣,借到,表明借錢人,錢已經收到了,如果寫“今借某某某”多少錢,就有些瑕疵,如果借錢的人耍賴,不好認定錢是否收到,一字之差麻煩很多。

對於還款人也要注意,如果你還錢的時候寫,“今還欠款100萬”,也不好認定,為什麼呢?我們認定是“還了一百萬”還是“還欠款一百萬”,所以要寫“今償還一百萬”就比較好認定。借條上不管是出借方還是借錢的,必須寫真名,什麼二哥,六嫂都不行,還要有身份證號,簽字還要按上手印,錢的數字除了小寫還要寫大寫,如果需要支付利息,也要寫明,但如果利息高於國家規定的利息,是不予支持的,你看看一,個小小的欠條,也有這麼多的道道。

王燁:寫借條錯一個字,借出去的錢就可能要不回來了


說白了,再嚴謹的借條,也不如做人誠實守信有效,大家說對不對?文:王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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