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購買中行“原油寶”產品,不僅鉅虧還倒欠銀行的消息引爆了輿論。中國銀行“紙原油”產品原油寶穿倉事件發生後,多家銀行開始暫停“紙原油”新開倉交易。
01 繼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之後,
交通銀行也暫停紙原油新開倉交易
4月23日,交通銀行在官網發佈《關於記賬式原油產品近期交易安排的公告》稱,鑑於當前原油市場價格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因素,根據《交通銀行記賬式原油業務協議》規定,自公告之時起,暫停記賬式原油產品的新開盤交易,現有持倉客戶的平盤交易不受影響。
在此之前,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已暫停“紙原油”產品的新開倉交易。
4月21日凌晨,WTI 5月原油期貨一路跌為負值,CME官方結算價報收-37.63美元/桶。該“黑天鵝”事件的發生,也導致了尚未及時完成移倉的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穿倉。廣大投資者不但虧完了本金,還將倒貼銀行一倍多資金。
除中國銀行外,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等銀行早已於一週前基本完成了移倉工作,雖然投資者在移倉中也造成了一些損失,但相比原油寶的“穿倉”已是“逃過一劫”。
02 中行原油寶前因後果
4月21日夜盤,美原油期貨05合約就跌成了負值,甚至國內的期貨交易軟件都已經無法顯示負值了。
當天中行原油寶以“聯絡CME確認結算價格的有效性和相關結算安排”為理由,暫停交易一天。
22日,中行補充公告,暫停原油寶新開倉交易,不過其給出的22日合約結算價格為-37.63美元/桶,這也是當日美油05合約的結算價。
這次,中行原油寶面臨的是前所不遇的極端行情。即便是不帶槓桿,-37.63美元/桶的結算價也足以讓投資虧掉本金,同時“倒欠”中行保證金。
對中行原油寶這個產品來說,它具有T+0、雙向交易、保證金交易這些期貨具備的三大交易特點;但它又不提供槓桿交易,也非場內市場集中交易的標準化遠期合約,只不過是掛鉤境內外原油期貨合約的交易產品。
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原油寶是掛鉤境內外原油期貨合約的交易產品。
“既然掛鉤的是期貨,就勢必面臨展期的問題,也就是期貨合約到期交割時的合約換月,而不同月份的合約存在一定價差,假設遠月合約價格高、近月合約價格低,那每次換月就需要付出不小的成本。”中大期貨首席經濟學家景川4月22日評價稱。
除了原油寶以外,中行還推出了期金寶、兩金寶等一系列寶類理財產品,範圍涉及貴金屬、黃金期權、外匯等多個領域。
4月22日晚間,中國銀行官方發佈了《關於原油寶業務情況的說明》,稱中行於2018年1月開辦“原油寶”產品,為境內個人客戶提供掛鉤境外原油期貨的交易服務,客戶自主進行交易決策。
關於WTI原油期貨5月合約處理情況,中行稱:
“目前,主要參與者仍將根據交易所規則參考該結算價進行結算。我們已依據事先約定完成5月合約的到期處理。”
此前有投資者表示,接到中行客服通知,要求按照WTI原油期貨5月合約CM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官方結算價-37.63美元/桶的價格進行結算,要求倒補銀行錢。
根據《產品協議》,銀行可以根據實際的市場情況,確定強制平倉最低保證金比例要求,並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公告告知,目前強制平倉保證金最低比例要求為20%。
投資人質疑,為何出現極端交易的情況,銀行沒有按照《協議》內容給投資者進行強制平倉?
對此,中行解釋稱:
“對於原油寶產品,市場價格不為負值時,多頭頭寸不會觸發強制平倉。對於已確定進入移倉或到期軋差處理的,將按結算價為客戶完成到期處理,不再盯市、強平”。
03 “原油寶”爆倉損失誰承擔?
有律師指出,當前爭議焦點集中在移倉策略是否合理,風險提示是否盡責。中行方面是否對投資者虧損負有責任,關鍵看協議約定情況。也有律師認為,中行原油寶的產品設計存在缺陷,銀行有責任,損失不應由客戶全部承擔。
爭議焦點:移倉策略是否合理?風險提示是否盡責?
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的張婧律師表示,“投資者應該會有兩個主要爭議,一是銀行的移倉策略是否合理,二是對於穿倉的風險是否已進行風險揭示,可能很多投資人認為銀行沒有盡責,早就該移倉但沒有采取風控措施。而且投資者對於自己可能除本金以外的損失沒有預期,所以不願意承擔投資虧損。”
她認為,中行對於投資者的虧損有沒有責任,還是要看協議是如何約定的。目前無法看到中行和投資者之間簽署的協議內容,無法做準確分析與評估。
“這裡面涉及很多事實問題,比如移倉策略在協議中是否有明確約定,銀行是否盡責,是否提示過投資者會有虧損本金甚至更大損失的風險,這些需要結合具體事實情況來判定。”她說。
(綜合整理自:澎湃新聞、新浪財經、21世紀經濟報道)
本文源自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