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2020年度東城區提升民營經濟活力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支持企業

為有效激發民營經濟活力,著力破解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民營經濟在推動東城區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實現東城區產業調整升級,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促進全區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根據《東城區提升民營經濟活力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東科信發〔2019〕7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北京市東城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以下簡稱“區科信局”)面向社會公開徵集2020年度東城區提升民營經濟活力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支持企業。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主體相關說明

1、申報單位須為依法在東城區內完成各項註冊手續,符合東城區文化產業、金融產業、科技和軟件信息化服務業等三大主導產業的民營中小企業(以下簡稱“三大主導產業的中小企業”)或為“三大主導產業的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擔保、投資等融資服務機構以及產業園區經營單位。

中小企業是指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分的企業;

2、同一家企業在同一年獲得過東城區其他區級政府資金支持的,原則上不可重複獲得本專項資金的支持,企業可從優選擇。每年度申報本專項資金的企業獲得的專項資金總金額不超過150萬元,對於已連續獲得本專項資金扶持三年的企業,不再享受本專項資金的政策扶持。

二、徵集時間

2020年4月22日——5月22日

三、支持的範圍、支持額度及申報資料要求

(一)新設立或新遷入企業房租補貼

1、支持範圍

對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新設立或新遷入東城區,且符合“三大主導產業的中小企業”,租用辦公用房開展實際經營,且在東城區內的2019年度實際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房租補貼,最高補貼租用面積不超過3000平方米,且租用辦公用房須為東城區域內。企業享受補貼期間,不得將辦公用房出租、轉租或改變其用途。違反上述規定的,應退還已獲得的補貼資金。

2、支持額度

根據申報企業所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等財務資料,經第三方機構審核通過後,給予不超過2019年度已發生房屋租金的20%的房租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3、申報資料提交內容

(1)企業申報表(詳見附件1);

(2)報送材料真實性負責聲明(詳見附件2);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房租費用明細表(詳見附件3);

(5)房屋租賃合同、房租銀行支付憑證、發票等相關證明資料。

(二)科技創新發展獎勵

1、支持範圍

鼓勵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活動,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對2019年度獲得的“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項目”、 “北京市發明專利獎”、“北京市企業科技研發機構”、 “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以及牽頭或主導制定的標準化項目,給予資金獎勵,資金獎勵可累計獲得。

2、支持額度

(1)獲得由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認定的“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項目”,按照評比等級,給予一類項目50萬元獎勵,二類項目30萬元獎勵,三類項目10萬元獎勵;

(2)獲得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認定的“北京市發明專利獎”,按照評比等級,給予一等獎15萬元獎勵,二等獎8萬元獎勵,三等獎3萬元獎勵;

(3)獲得由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認定的“北京市企業科技研發機構”或由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給予50萬元獎勵;

(4)對於牽頭或主導制定的標準化項目,對已公佈的國際標準,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已公佈的國家標準,給予50萬元獎勵;對已公佈的行業標準,給予30萬元獎勵。

3、申報資料提交內容

(1)企業申報表(詳見附件1);

(2)報送材料真實性負責聲明(詳見附件2);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相關部門授牌或認定文件。

(三)貸款貼息和擔保補貼

1、支持範圍

為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減少融資過程中的附加費用,降低融資成本,對2019年度符合“三大主導產業的中小企業”實施貸款貼息和擔保補貼,給予資金補貼。

2、支持額度

根據申報企業所提供的貸款合同、還息證明、擔保協議等資料,經第三方機構審核通過後,給予以下資金補貼。

(1)向北京市內依法註冊的商業銀行申請與生產經營相關貸款的,對2019年度實際支付不高於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30%的利息,給予50%的貼息,每家企業補貼額不超過50萬元;

(2)向北京市內依法註冊的擔保公司申請貸款擔保,對企業2019年度實際支付給擔保機構的服務費給予50%補貼,每家企業補貼額不超過20萬元。

3、申報資料提交內容

(1)企業申報表(詳見附件1);

(2)報送材料真實性負責聲明(詳見附件2);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貸款貼息和擔保補貼明細表(詳見附件4);

(5)貸款合同、還息證明、擔保協議、擔保服務費支出證明等相關財務資料。

(四)擔保機構獎勵

1、支持範圍

支持在東城區依法註冊的金融、擔保、投資等融資服務機構對駐區“三大主導產業的中小企業”提供高效率、低成本融資服務的,給予資金獎勵。

2、支持額度

根據申報企業所提供的擔保協議、投融資協議與相關財務證明資料,經第三方機構審核通過後,給予以下資金補貼。

(1)東城區內依法註冊的擔保機構為區內符合“三大主導產業的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且2019年度實際支付擔保額達到3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擔保總額1%給予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2)東城區內依法註冊的金融、投資等融資服務機構為區內符合“三大主導產業的中小企業”提供投融資服務,且2019年度實際投資額達到1億元(含)以上的,按照投資總額0.5%給予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3、申報資料提交內容

(1)企業申報表(詳見附件1);

(2)報送材料真實性負責聲明(詳見附件2);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擔保服務和投融資服務明細表(詳見附件5);

(5)擔保協議、投融資協議與相關財務支出證明資料。

(五)國內外參展補貼

1、支持範圍

鼓勵駐區“三大主導產業的中小企業”積極參加政府鼓勵支持和組織的國內外大型展會活動,對參會企業給予資金補貼。

2、支持額度

根據申報企業所提供的參展通知、參展協議等相關財務支出資料,經第三方機構審核通過後,對2019年度參會企業實際支付展位費給予50%的資金補貼,每家企業年補貼額不超過20萬元;“一帶一路”國家及新興市場重點展會的展位費每家企業年補貼額不超過30萬元。

3、申報資料提交內容

(1)企業申報表(詳見附件1);

(2)報送材料真實性負責聲明(詳見附件2);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參展展位費明細表(詳見附件6);

(5)參展通知、參展協議、參展費用財務支出證明等相關資料。

(六)服務空間入駐獎勵

1、支持範圍

鼓勵經國家、北京市、區相關主管部門授牌認定的各類駐區服務“空間”(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孵化器、創業園區、產業集聚區等)引進“三大主導產業的中小企業”,培育和壯大重點產業集群。對2019年度入駐率70%以上,在區內註冊的“三大主導產業的中小企業”租用面積佔服務“空間”可租用面積70%以上(扣除商業配套及物業服務),且建築面積不低於2萬平米的服務“空間”,給予經營單位資金獎勵。

2、支持額度

根據申報企業所提供的駐區服務“空間”資格證明材料、入駐企業資格證明材料,經第三方機構審核通過後,給予經營單位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申報資料提交內容

(1)企業申報表(詳見附件1);

(2)報送材料真實性負責聲明(詳見附件2);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駐區服務“空間”資格證明材料(相關部門授牌或認定文件、與產權單位租賃協議、房屋產權證等);

(5)入駐企業明細表(詳見附件7);

(6)2019年入駐企業資格證明材料(租賃協議、入駐企業房租銀行支付證明、發票等)。

(七)服務平臺補貼

1、支持範圍

引導規範東城區各類公共服務平臺培育與建設,為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良好條件和環境。東城區授牌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舉辦與入駐企業經營發展有關的培訓和活動的,根據考評結果給予資金補貼。

2、支持額度

根據申報企業所提供的開展培訓和活動的相關證明資料,對考評優秀的平臺年補貼資金不超過12萬元,對考評合格的平臺年補貼資金不超過8萬元。

3、申報資料提交內容

(1)企業申報表(詳見附件1);

(2)報送材料真實性負責聲明(詳見附件2);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培訓活動明細表(詳見附件8);

(5)2019年開展培訓和活動的相關證明資料。

四、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申報專項資金

(一)編報虛假資料,套取財政資金;

(二)提供虛假財務會計資料;

(三)虛假承諾;

(四)存在知識產權方面的重大法律糾紛;

(五)影響該單位正常經營活動的其他事項;

(六)其他違反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逾期未提交專項資金申請材料的;

(八)列入《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8年版)》,以及其他非環境友好型的企業或項目;

(九)企業執行“一事一議”合作協議不適用本政策。

五、申報材料的提交和要求

(一)申報單位需在區科信局官方網站上下載相關申報材料模板,認真填寫;

(二)所有申報材料(紙質版兩套,電子版一套)於2020年5月22日15:30前報送至區科信局中小企業促進科北京市東城區金寶街52號6層617室,逾期不受理。

(三)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單位應提交紙質材料兩套及電子版材料一套,紙質材料與電子版材料內容必須嚴格一致,如發生不一致情況,以紙質材料為準;

2、申報材料應規範製作,按照申報資料提交要求順序排列,A4規格膠訂,加蓋公章與騎縫章;

3、電子版需提供光盤一張提交;

4、申報單位須對所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並須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產權糾紛在內的一切責任。

六、申報紀律要求

申報單位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認真、如實申報,對於偽造合同、提供虛假髮票和虛假材料等弄虛作假的申報單位,取消其申報資格,通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同時列入東城區企業不良信用名錄內。

七、聯繫方式

北京市東城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促進科

聯繫電話:84039292

第三方評審管理平臺:王老師、劉老師

聯繫電話:18612317729、13811221430、010-66410700-15

諮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八、其他事項

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申報單位可登陸區科信局官方網站下載相關資料和表格;

2、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3、區科信局對本公告負責解釋。


北京市東城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企業申報表

附件3:房租費用明細表

附件4:貸款貼息和擔保補貼明細表

附件5:擔保服務和投融資服務明細表

附件6:參展展位費明細表

附件7:入駐企業明細表

附件8:培訓活動明細表

相關附件下載請登錄“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官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