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會關於做好2020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工作的通知》(皖農科函〔2020〕340號)精神,為做好2020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工作,現將黃山區2020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機構遴選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訓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農民培訓資質(辦學許可或培訓、推廣職能);
(二)具備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必要的培訓場所、專兼職教師隊伍和專職教學管理人員、配套設施設備和實踐實訓基地;
(三)熟悉農民教育培訓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學員能力和相關培訓、管理經驗;
(四)財務制度完善,認真遵守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項目及資金管理規定,接受各級主管部門對培訓項目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抽查。
(五)能夠自覺接受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在農民培訓中無不良記錄;
(六)具備長期跟蹤指導服務學員的能力。
二、培訓機構遴選程序:
(一)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財政局面向社會發布培訓機構遴選公告(4月22日—4月26日);
(二)公告期間,申報培訓機構的單位按照公告要求,可向區農業農村水利局提交申請,並於2020年4月26日上午10時前將培訓機構法人資質證明覆印件、農民培訓資質(辦學許可或培訓、推廣職能)證明材料複印件、培訓場所、專兼職教師隊伍和專職教學管理人員、配套設施設備和實踐實訓基地條件及培訓機構申請報告報送到區農業農村水利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受理培訓單位申請後,按照《安徽省農業農村廳會關於做好2020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工作的通知》(皖農科函〔2020〕340號)精神,會同區財政局組織評審遴選,遴選結果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後報省、市農業農村廳(局)備案。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與承擔任務的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合同。
黃山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聯繫電話:0559-8500542。
黃山區農業農村水利局 黃山區財政局
2020年4月22日
(撰稿人:阮利平 審核人:汪錢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