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服志》:中國女性的冠服制度,是封建等級的外衣

《輿服志》:中國女性的冠服制度,是封建等級的外衣

在世界各地任何朝代中,都有統治與被統治,其中大多數民眾都存在於底部。在中國統治階級鞏固統治的政治措施其中就有衣冠制度,使百姓的服飾由隨意性而進入規範化,進入禮制化。漢代古籍《輿服志》(亦稱《車服志》《儀衛志》或《禮儀志》),是我國紀傳體官修史書“二十四史“的重要組成之一,此書就主要體現了禮制思想,它在一定程度上是一部帝王將相儀仗服飾的史書,具有濃厚的中國封建主義特色。

它在古代常常被認作是普通百姓從中學習模仿上層人物服裝的風向標,以及對著裝者性別角色規範的標準。除了帝王百官,《輿服志》中也記述有後妃命婦的冠服制度。古代女性由於社會地位的關係, 在服飾制度上需從屬於男性服飾制度,所以自古以來冠服制度的研究就以男性為主。然而時過境遷,我們如今可以從《輿服志》中瞭解中國女性冠服制度的變遷。

《輿服志》:中國女性的冠服制度,是封建等級的外衣

一、女性冠服在整個冠服制度中的位置轉變

史書中關於《輿服》的介紹從《後漢書》到《舊唐書》時期還是有性別順序,也就是所謂的先記載男性冠服,後記載女性冠服,先陳述各階層男性的冠服,再陳述女性冠服。並且將女性冠服制度以一個專有名詞“夫人服”位於目錄最末一段進行記述,依次描述了天子、皇太子、侍臣、皇后、皇太子妃和內外命婦的冠服。

從《新唐書》開始,冠服制度中男女冠服的陳述順序有了改變,開始有了夫婦對應的意識。也就是說在一段婚姻中,比如天子皇后就是成對的記載陳述,然後再依次按照階級順序記載下來。從《明史·輿服》開始,這種男女夫妻對應的記載順序已固定,而且結構非常清晰,例如《輿服二》中的記載:“皇帝冕服、后妃冠服、皇太子親王以下冠服。”這是一個轉折點,女性冠服在整個冠服制度記載順序中由“重男末女”到“男女夫妻對應”,這種轉變在我看來不能說是由於人的思想開放從而有了“男女平等”意識。

首先記載的段落男性和女性的差異較大。而女性冠服制度的敘述始終是一個“由人及服” 的模式,女子為男子的從屬身份。史官一般輿服是按照橫、縱兩個方向設立,即“場合分等”到“級別分等”,所以我推斷這是一種女性地位從“數序等差”到“夫婦齊體”的轉變,將女子和男子的結合視為一種整體的結合。

《輿服志》:中國女性的冠服制度,是封建等級的外衣

二、女性冠服中細節標誌的構成和對分等元素的介紹

古時的服飾制度文化中,統治者一般會設置一處或幾處細節來體現同種職業的人地位品位或階級的差異。比較典型的是唐朝官員佩戴的鯉魚袋和清朝官員官帽後的孔雀翎,由金魚袋或銀魚袋或三眼、雙眼、單眼來區分官職品位的大小。這種特地製造人群身份等級的差異,很多學者將之稱為分等元素。這些元素往往具有極高的辨識度並且構成有規律可循,往往會有數序的排列。這些在歷屆的皇妃冠服制度中也有所體現:

1.漢晉:服色和印、佩、綬

漢晉時期對於女性冠服制度除了服色的不同以外就集中在印、佩、綬上,比如印的材質、玉佩的品種和綬帶的顏色等等。這一點在《晉書 · 輿服》中有詳細記載:“三夫人金章紫綬,佩于闐玉;九嬪銀印青綬,佩採瓄玉;郡公侯縣公侯太夫人銀印青綬,佩水蒼玉。”

可以說春秋中後期開始,隨著男性生產力的提高,女性的地位已經有明顯的下降趨勢。此時女性冠服的改變特徵,標誌著當時時代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完善和社會性別的分工明確,這是社會進步歷史的一大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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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北朝唐宋:鈿、釵和翟章

到了南北朝和唐宋年間,新的分等元素開始佔據重要位置,即以寶鈿和花釵的多少分等級。《晉書》載,后妃命婦助蠶服,三夫人太平髻,七䥖蔽髻,九嬪及公主、夫人五䥖,世婦三䥖。

唐朝是封建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高度發展的時期,與此同時唐朝百姓無論男女,個性都處於一種相對來說自由和開放的開明環境下。女性更是從封建禮教的陰影中找回自我,去表現自己的個性,解放自己身心,全社會的面貌都煥然一新。唐朝女性的冠服制度自然充滿了開拓精神。

3.明朝:翟鳳冠和禽鳥紋

在唐宋的基礎上,明代的分等標誌發生轉變。北宋后妃冠添加龍、鳳或翬的變化對明代產生重要影響。宋代命婦的禮服冠稱為花釵冠,龍鳳花釵冠為皇后、皇太后所特有,象徵后妃身份的尊貴。

翟章的功能在明代也發生了轉換。因明代官員不服冕服,以梁冠、絳衣為朝服,命婦服用翟衣則與之不相稱,故改其朝服為山松特髻、大袖衣與霞帔等。翟章被霞帔、褙子上的各類禽鳥紋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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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結

從上文分等元素的組成來看,漢晉南朝的女性冠服制度已經體現了場合分等和級別分等的意識,但還比較粗略缺少規律和女性的自我意識前衛意識。為什麼北魏這一情況出現了轉變?是因為北魏開啟了女性冠服和品秩分等對應的規則,魏立九品之制,為品級之始。自此之後女性冠服制度同品位制度結合起來,這種分等元素就產生了規律。

另一個變化趨勢是女性冠服制度中 “夫婦齊體”的觀念愈發明顯,這體現在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衣色隨夫旨令的頒佈。明初,品官命婦的禮服自一品至五品用紫,六品、七品用緋。其大帶如衣色。並且和男子一樣,也用腰帶質地來分等級。二是翟衣制度的取消。

帝王百官不用冕服,后妃命服亦不服翟衣。三是命婦禮服和常服用禽鳥紋區分等級。這種分等標誌在前朝女性的冠服制度中並未出現。明代此舉,可能是受到男子補服分等標誌之啟發,將各類禽鳥紋用於命婦冠服中來對應等級。這便是我國古代女性冠服制度的變遷歷史,這其中充滿了歷史本身的波瀾起伏、曲曲折折以及身處其中女性的自我意識變化。

參考文獻:

《從《輿服志》看中國古代女性冠服制度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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