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人做自媒體的初衷不是為了賺點零花錢?是為了什麼?

平安夜聖果


喜愛自媒體,不需要太多的理由,有一個就夠了。有的人,是為了在自媒體平臺上掙幾個零花錢才步入自媒體行業的,但也有一些人開始的初衷並不是掙幾個零花錢,那麼,這些人進入自媒體還有哪些理由呢?



第一,就是將自己的愛好和特長,找一個展示的舞臺。就像開始的時候,這些有才藝的人有了朋友圈之後,就把自己的愛好特長展示到朋友圈一樣。沒有想到,自己的這些愛好和特長,到了自媒體平臺上,不但有了更大的發展空間,還一不小心,在自媒體上掙到了錢。而且最早一批進入自媒體,沒有想掙點零花錢,只是想展示自己知識和才藝的人,卻充分享受了自媒體平臺發展的紅利期,有的依託自己的知識、技能、才藝,還稀裡糊塗地就發展成了自媒體大號,自然而然地,在自媒體裡面還掙到了人生第一桶金。比如,自媒體紅人本亮大叔,自己有一定的表演天分,情歌開朗,開始進入自媒體的時候,並沒有想到會在自媒體平臺上有多大的發展,但是,一不小心,一夜之間變成了網絡紅人,在城市裡面生活壓力大、心理負擔重的人們,喜歡本亮大叔這樣的原汁原味的農村題材,也就成就了想本亮大叔這樣的大批農民網紅。他們不但在自媒體上展示了自己的才華和能力,還通過自媒體走上了全新的致富之路。


第二,就是那些草根作家,希望通過自媒體平臺發表自己的詩歌、散文、小說、故事等,這些人進駐自媒體平臺後,勤奮的耕耘,努力的寫作,有一些人也發展成了網紅作家,這些網紅作家,不但實現了自己把寫作出來的東西展現在自媒體上的初衷,而且還由於其具有一定的寫作基礎,發表在自媒體上的作品深受讀者的喜愛,也就不知不覺中,有了不菲的收入。而網紅作家有了知名度之後,其他的紅利期也就到來了。一些出版單位開始聯繫這些網紅作家,一些知名的自媒體派臺也向他們伸出了橄欖枝,這些網紅作家不但可以享受到網絡閱讀帶來的收益,還可以分享廣告、直播帶貨、網絡專題售賣、版權等諸多方面的收益。

第三,還有一種人,從一開始就是以玩一玩的心態加入自媒體平臺的。這樣的人,在自媒體裡面東遊西逛,尋覓著自己喜歡的東西,成為了自己喜愛的自媒體作者的鐵桿粉絲。這些人當中,興趣愛好不同,關注點不同,投入的時間精力也不同,其結果也大不一樣。有的看得多了,也開始嘗試自己去做自媒體了,但大多數還只是自媒體平臺上的遊民。

第四,而還有一些人,的確是本著在互聯網上掙點零錢的想法進入自媒體平臺的。但是,進入以後,有的人會很努力地去耕耘自己的自媒體號,的確掙到了一點零花錢,有的還掙到了大錢。但有的人卻虎頭蛇尾,沒有堅持去做,這樣,就成了被割韭菜一族了。



飛俠旅拍


在時下網絡世界盛行的潮流中,湧現出大量的自媒體人如雨後春筍,層出不窮。

自媒體人來自四面八方,各行各業,年齡有差,性別各異,政治和文化素養也千差萬別,盡不相同。真正是應了一句成語……良莠不齊,魚目混珠。

因此,做自媒體的初衷和目的是什麼?很難有一個準確的統計和判斷,就我而言,確實也不是為追求金錢而來,賺點零化錢而已,因為我知道自己幾斤幾兩,能吃幾蜿幹飯,又有多大能耐才幹,大夢誰先覺,平生我自知,我不是靠自媒體賺錢的料,也與別人不在同一個起跑線上競技。

老實說我是抱著參予,學習,體驗,以弘揚正能量為基準的心態註冊加入的。當然,你們可以否定甚至反對我的說法,但我會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來踐行,證明自己。大家也可從我的文章,視頻,回答問題的遍章中尋找答案。

我不是聖人,神仙,更不是完人。我只是想告訴大家,不要刻意去做遙不可及的事,追求虛無縹緲的利,不論做什麼,盡力而為就好,兢兢業業就行,正視現實,一切順其自然。


泥金172


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自媒體的初衷,說實話我一開始選擇做自媒體的初衷就是為了賺錢,這可能也和自己剛剛離職有關吧,我是今年3月底從公司離職,然後4月初開始選擇做的自媒體。


剛開始拍抖音視頻,註冊微信公眾號,做頭條號,寫文章,錄音頻等等,瀏覽網上大神們分享的各種方法,雖然到目前為止一分錢的收益都沒見到,但依然夢想著即將到來的月入XX萬生活(此處省略很多很多描述)。


但是隨著做的久了,收益這兩個字反而顯得不是那麼重要了。我每天拍的視頻記錄了我和我家人生活的點滴。為了寫好作品我開始閱讀各方各面的文章,這無形中自身的寫作能力有了很大提高,而且知識面也有了很大的擴展。每天錄製的音頻,無論是情感故事還是唐詩宋詞的閱讀賞析,對自我文學素養的提高,語言表述能力的提升都很大。


現在回過頭去看看這段時間為了寫作電腦上留下的各種素材,對自己還是有一點點的小佩服的。包括現在在電腦前打字或者出去拍一些視頻,心中想的更多的是記錄我眼前的一切,等到歲月遠去,翻開之前的作品,讓那些遠去的生活能夠在腦海重現。


或許有些人選擇做這一行的初衷也是如此吧,就像抖音的宣傳:記錄生活記錄你。我覺的這應該就是我這一個月最大的收益了,當然也改變了我的初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