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同意松原市創建吉林省農業高質量發展示範市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同意松原市創建吉林省農業

高質量發展示範市的通知

吉政辦函〔2020〕48號

松原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提請將松原市列為吉林省農業高質量發展示範市的請示》(松政文〔2019〕54號)收悉。經省政府批准,現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同意松原市創建吉林省農業高質量發展示範市。

  二、你市要突出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統籌考慮與《吉林省查干湖環湖區域農業綠色發展規劃(2019-2030年)》等相關規劃銜接,儘快制定《松原市農業高質量發展規劃》,經省農業農村廳和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審核備案後,認真組織實施。

  三、要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體系,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儘早實現農業高質量發展,示範引領全省農業發展。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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