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前的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實施!
作為新中國的第一部法律,它被毛澤東譽為“普遍性僅次於憲法的根本大法”
它不僅打破了,婦女身上三從四德的枷鎖,還以法律形式確定了關於婚姻的這些事兒……
婚姻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給誰,你說了算!
男人也都不要想著像和珅一樣9個老婆了,老老實實一夫一妻制
什麼貞潔牌坊?趕緊都塌了吧。寡婦可以再婚了!
結婚就要改名字?憑啥?我還是我,不一樣的煙火!
童養媳也不要想了,又當保姆又當媳婦,這不是影響婦女兒童活出自我呢嗎?
禁止以婚姻問題索取財物,關於這點,在人民出版社當年出版的,《新婚姻法圖解本》裡
列舉了三大理由:
在舊社會里,要嫁女兒的,便向男家索取“財禮”“身價”。這是買賣婚姻,害處很多:
第一,害得勞動人民娶不到老婆,一輩子當單身漢。
第二,把女人當成貨品,和牛馬一樣任意買賣 ;男子因為娶老婆要花錢,所以就把老婆當作奴隸。
第三,有些人因為要花錢娶老婆,迫得把自己的田地或耕牛都賣掉了,這樣就妨礙了生計。
柴米油鹽醬醋茶,誰來養家?在這部法律裡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均有參加工作的自由。
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該怎麼辦?法律允許你們離婚,這一規定在全球也算領先。意大利直到1970年
才立法允許離婚。
1952年的一張離婚證。
隨著時代進步,婚姻法也在不斷髮展。
1980年9月10日頒佈的《婚姻法》,將“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作為判決離婚的條件。
2001年4月28日,再次進行了33項修改的《婚姻法》實施,並沿用至今。其中“禁止家庭暴力”的規定尤為醒目,這是中國首次在國家級立法中對家庭暴力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在《婚姻法》的領銜下,2005年,“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寫入《婦女權益保障法》;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實施,“法不入家門”成為了過去式。
要想讓婚姻獲得法律保障,那這個東西你必須有
這版紅彤彤的結婚證,自2004年1月1日開始使用,由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石家莊印鈔有限公司
設計並印製。
在這之前的婚姻證書都長什麼樣兒?
距今100多年的“鴛鴦禮書”
有史記載的、由官方頒發的結婚證,出現在清代,被稱之為 “鴛鴦禮書”,也叫“龍鳳帖”“網絲婚書”。
太平天國時期的“合揮”
為什麼叫“合揮”呢?“合”意為合併的意思,“揮”是粵語方言,憑證的意思。太平天國時期,新郎新娘在婚禮舉行前必須一同前去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向當地政府領取專門的“票籤”,這就是“合揮”——我國曆史上最早的結婚證書。也有學者認為,“合揮”是為維護軍紀,向其低級官員頒發的、准許他們攜帶“配妻”隨軍的憑證。
清末民初時期的“便條式婚書”
1912年後婚書改用油墨印刷,詞藻華麗優美。婚書上介紹人、主婚人、訂婚人、結婚人以及祖父母甚至曾祖父母的名字,都要寫出來,有的還要寫清楚訂婚或舉行婚禮時的飯莊,各種名稱排了長長一串。這與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嫁習俗關係密切。清末到中華民國初期,這種便條式婚書在普通居民中非常流行。
民國中後期樣式精美的婚書
這是一張中華民國二十二年的結婚證書。採用典型的民國中期結婚證書樣式,創意新穎,樣式精美,印藝高超,比例適當,看上去令人賞心悅目。民國後期,婚書保留了男女雙方的姓名、生辰、證婚人、介紹人等內容,而且樣式繁多,除了山水風景、龍鳳呈祥等圖案,洋氣的小天使、國民黨的青天白日旗和北洋政府的五色旗也都出現在不同的民國婚書上。此時的結婚證書上女方姓名完整,開始體現出男女雙方地位的平等以及對婚姻自由的追求。
新中國成立後展現平等與自由
新中國成立之後的婚姻制度堪稱婚俗史上的里程碑,當時頒佈的婚姻法中明確規定:“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民主主義的婚姻制度。”這一里程碑式的跨越,體現在結婚證書寫上“自主自願”的字樣,以示婚姻的自主性。
改革開放後……
改革開放後,隨著我國法制的逐步完善,結婚證不再是夫妻兩人壓在箱底的婚姻紀念品,而是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文書。人們使用結婚證的次數日趨增多,於是結婚證也隨之“返璞歸真”,逐步取消了複雜的圖案,並由獎狀式變為護照式。
來源:人民政協網、貴州省婦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