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兵制看古代西方文明与东方帝国之间的区别(上)

细说欧洲历史(八)古代西方文明的兵役制度(雅典)

地域决定一个民族生活方式与文化的形成,文化决定社会生活中一切制度。

希腊也好,罗马也罢,地中海沿岸其独特的多山,近海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公元前后西方历史上闻名遐迩的重步兵,城邦制度下特有的公民兵制度。

从兵制看古代西方文明与东方帝国之间的区别(上)

那个时代的希腊特色,大盾,科林斯式头盔,肌肉雕文的青铜胸甲

公民兵制度起源于希腊,其城邦制度下逐步形成了一种以城市为核心周边乡镇环绕城市的一种生活方式。说到希腊就不得不提到两个从政治制度上完全对立的两个城邦,雅典和斯巴达。

雅典的方式对于后世其他文明的影响最大,也是其他文明包括罗马模仿的主要方式,公元前6世纪,这以前的雅典管理单位主要是依照部落血缘的方式划分,经过克利斯提尼改革逐步清理了以氏族和胞族为基础的部落形式,清除了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部落的残余,形成以居住区域来划定单位的组织形式,这也就从根本上削弱了旧有靠血亲形成的贵族体系,为后来的雅典式民主打下了基础。而公民兵则来自各个区域性组织,每个区域性组织也就是一个军事单位,由一名军事长官统领该地域的同乡袍泽。

以雅典为例,公元前6世纪初的梭伦改革主要是出于军事需要,将非外邦人与奴隶的自由男性公民按财力,也就是参战时能担负得起的武装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雅典人认为公民越富有,对于城邦需要做的贡献的责任也就越大,而这一点精神流传到今天也就是西方的慈善精神:

第一等级:有500蒲式耳(1公吨小麦=38.01蒲式耳)以上收成(等价的干货或流质均可)

第二等级:拥有一匹马或300蒲式耳以上收成,第二等级以上有财力担负骑兵的装备。

第三等级:有200蒲式耳以上收成,第三等级有财力担负重装步兵的装备

贫民:收成在200以下,不能担任公职,但能出席人民大会或参加陪审团。战时以轻步兵,投石手,投枪手,水兵,船员的身份参战。

公民兵在保家卫国的时候有奇效,首先公民兵知道为何而战,特别是在保卫自己家乡的时候,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战败家人就会被敌人卖为奴隶,而逃兵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乡邻的指责。由于一般军队的组成为有产者,特别是较为富裕的人,装备会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了尽可能的精良。毕竟命是自己,而且由于从军者一般都是家中的壮劳力所以一旦长时间的对外战争,特别是本国减员严重的战争,会对现有的经济制度产生严重的影响,以下图为例一个富裕家庭可能由一对老父母及两个儿子与一些奴隶组成,如果两个儿子战死沙场或者长期在外征战,日常农业生产会因为壮劳力的缺失大大受到影响(不要以为有奴隶就不用下地干活),那么家庭收入也会大打折扣,久之类似的情况会造成土地的兼并日益严重,中产阶层会日益萎缩,公民兵兵源减少,这也就是希腊和罗马共和国后期公民兵制度衰落的主要原因。

从兵制看古代西方文明与东方帝国之间的区别(上)

一户富裕家庭准备出征

重步兵的机动性一般都是被后人所诟病的,不过在地中海沿岸远距离靠海路机动,近距离希腊和罗马都修筑了大量的直道用于战时机动。作战中,公民重装步兵的方阵依赖高度的训练和纪律性,齐步前进,互相掩护,使阵列表面几乎都覆盖了防护,军阵中的士兵强调整齐划一,绝对服从。这意味着步兵在一个完整的训练良好的阵列中,依靠覆铜盾牌,头盔,胫甲,相互配合及个人武艺的掩护,几乎能做到无懈可击。

当然,由于全套装备的昂贵,可能盔甲武器都是祖祖辈辈家传下来的,希腊城邦的公民中有半数以上的男性没有以重装步兵身份参战的经济实力,一般情况雅典在比较大规模的战役中能一次提供2万左右的重步兵。马其顿时代前古希腊的军队都由主力的重装步兵和装备相对简陋的轻步兵部队如标枪手投石手和少量骑兵组成,对于弓箭在古代西方中的地位不高的问题我在古代欧洲盛行的“掷矛兵”为何在中国没有市场?提及到过具体的原因,一般认为一方面是地中海潮湿气候不利于复合弓的使用,而单体弓的穿甲能力又力不从心,但是标枪的穿透性和投石的钝器击打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骑兵组成方面希腊和罗马都不出众,一方面骑兵一般都是由最富有的阶层提供而这种金字塔形状的等级制度中最富有阶层的数量是最少的,这个阶层后来也被称为骑士阶层,通常是执政官和领兵者的重要产区。另一方面,希腊和罗马都可以算作是农牧民族,但是这里的牧指的是畜牧业,狭长的半岛地形与多山的环境缺少适合马匹成长的草场,这就造成养马的成本奇高。首先骑兵要从小接触马匹,接受严格的骑术训练(在没有马镫和高桥马鞍的时代骑马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而供养马匹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这就限制了骑兵的数量。这个时代骑兵的主要的作战方式包括在马上投枪,攻击对方骑兵为主,极少对步兵方阵进行冲击,以及战场上的侦查通讯等任务。为了解决军队中骑兵不足的问题罗马人一般是从游牧民族中招募兵源来弥补自身的不足,这些人主要来自高卢和北非的努米底亚。

从兵制看古代西方文明与东方帝国之间的区别(上)

努米底亚轻骑兵

 之所以说公民兵制度只能适用于低烈度战争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士兵的装备和给养自筹,所有装备规范都是要严格依据专门的装备法律规定自行准备。军营附近都伴随着另一个庞大的辎重和仆从营地,营地中伴军的家养奴仆帮助主人准备食物与保养装备。为什么国家不供给给养呢?这就与当时的税制有关,以罗马王政时期与共和国早期为例:兵制既税制(只针对公民),以服兵役这种直接税的方式尽公民的义务(这也被称为“血税”)。公民权所能享受的一切权利都是要建立在同等的义务之上。这种兵制建立起了一种独有的荣誉体系,有军功者才能当选公职,在希波战争和三次布匿战争中公民兵都表现出了顽强的战斗意志,后面我们会来着重分析东方王国与迦太基的佣兵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