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不賠!

2019年3月8日,在北京西站北廣場二層進站口,石家莊王女士在閘機處逆行,被劉女士的行李箱絆倒,經過15天的治療,王女士不幸離世。

王女士的家屬認為劉女士有重大過錯,起訴索賠62萬餘元。


詳情點擊→石家莊一女子被行李箱絆倒,15天后去世,家屬起訴箱子主人索賠62萬……


判了,不賠!


豐臺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女士摔倒的地點為火車站進站檢票口旁,正常通過檢票口後即乘坐火車,鮮有人從進站檢票口逆行而出。而王女士及兒子從進站檢票口逆行返回,應在行進中盡更高的注意義務。


判了,不賠!


經查明,王女士轉身行走五步後方碰到劉女士的行李箱,說明兩人間留有一定的安全距離。而王女士轉身逆行而出,更應避讓順行的旅客並觀察周邊情況,因其缺乏注意義務,逆行碰到劉女士行李箱時未及時停下腳步而摔倒,其本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具有過錯。


而劉女士作為正常順行進入檢票口的旅客,其行李箱並非超大超重,且全程未離開其控制,屬於在身邊合理範圍內。王女士若謹慎慢行,完全可以避免碰撞。事發全程不足4秒,劉女士無法預見,亦無法在瞬間作出可能發生意外情況的判斷,此時行走的安全注意義務應由王女士負責,不應將高度注意義務強加於正常行進的劉女士。


法院表示,王女士的死亡的確令人惋惜,但悲痛結果的發生,不能成為劉女士承擔侵權責任的理由或前提。

同時,陪同老年人進站的成年家屬,應給予老年人審慎有效的看護和關注,及時發現並規避風險。


綜合全案證據,豐臺法院一審判決駁回王女士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目前本案仍在上訴期,一審判決未生效。


此事你怎麼看?

來留言區裡說說吧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