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炳鬆領刑十五年,公平嗎?

“操場埋屍案”公職人員領刑:枉法的權力不能永遠掩蓋正義

12月30日,湖南省懷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一審對新晃涉“操場埋屍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公開宣判:對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局原政委楊軍、新晃一中原校長黃炳松均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對懷化市公安局原偵查員、法醫鄧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新晃縣公安局原局長蔣愛國、原副局長劉洪波,新晃縣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隊原大隊長曹日銓以及懷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學文等人,則分別以翫忽職守罪、徇私枉法罪獲刑七年至十三年不等。

而在此之前,殺害鄧世平老師的主犯杜少平已被判處死刑,共同殺人者羅光忠則被判處死緩。從主犯判死到現在相關公職人員全部領刑,這起舉國關注的大案至此終於畫上了一個句號。

暴力與邪惡可以掩埋真相於一時,但無法掩蓋真相於一世。今年6月,受害者鄧世平老師的屍骸重見天日,從那一刻起,就註定了杜少平無法掩藏由自己親手深埋的真相。

2001年,當時無業的杜少平採取不正當手段,違規承建由其舅舅黃炳松任校長的新晃一中操場工程。鄧世平代表校方監督工程質量,遭致杜少平的不滿。2003年1月,懷恨在心的杜少平公然夥同他人將鄧世平殺害,屍體則掩埋在操場的一處土坑內。一個守法正直的公民、一個家庭的頂樑柱就這樣“人間蒸發”,留下了無盡的哀痛,也留下了巨大的懸念……

杜少平與鄧世平老師的矛盾並不隱晦,殺人者的手段也難稱高明,作案的場所更非偏僻之地,在刑案專家眼裡,就破案難度而言,操場埋屍案遠不能算是複雜的案件。既然如此,一個縣城裡的無業者何以能夠掩埋真相長達16年?

現在司法機關的調查徹底揭開了謎底。法院審理查明,杜少平殺人之後,與其舅舅黃炳松找到楊軍,為其包庇罪行,又多方請託、拉攏腐蝕相關公職人員。楊軍、黃炳松明知杜少平是殺害鄧世平的兇手,相互勾結,共同故意包庇;鄧水生、劉洪波、曹日銓等人明知杜少平有殺害鄧世平的重大犯罪嫌疑,故意延遲對現場提取血跡的送檢,未按上級要求對疑似埋屍的兩個土坑深挖清查,對相關證據不及時勘驗、送檢、查證,向上級彙報時隱瞞重要證據和線索;作為兩級公安機關的領導,楊學文、蔣愛國則在接受請吃後,翫忽職守,同意將鄧世平被害案以失蹤案處理,導致該案長期未被刑事立案偵查……

顯而易見,鄧世平老師沉冤16年而不能昭雪實為權力操縱的結果,操場埋屍案就是“有黑必有傘”的典型一例。從曝光到官方調查到現在的宣判,操場埋屍案以斑斑可考的事實,證明了掃黑除惡“打傘破網”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而由於案件發生在縣城,牽涉人員眾多,同時還在提醒人們注意基層掃黑除惡的某種特殊性:基層是熟人社會,黑惡勢力與保護傘的勾結往往更容易也更為深廣。

今年11月,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聽取了操場埋屍案的情況彙報之後強調,要推動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案件加快查深查透、依法辦成鐵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彰顯法律公平公正。

如何辦成鐵案,怎樣讓民眾享受安居樂業之福?無論是孫小果案還是操場埋屍案,其處理無疑都彰顯了一種堅決的意志:既要查辦黑惡勢力犯罪,也不能放過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同時還要倒查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這才是標本兼治之道。

邪惡無法永遠埋葬真相,枉法的權力不能永遠掩蓋正義。操場埋屍案曾經讓人們疑惑,但終因正義的降臨而重新提振了人們對社會公正的信心。公眾有理由期待,掃黑除惡將以更大戰果回應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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