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一女子,因為丈夫癱瘓,便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提起離婚訴訟


司法無障礙:三穗法院巡迴審理一起癱瘓殘疾人離婚案件

4月17日,為落實訴訟便民措施及充分保障殘疾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三穗縣法院通過巡回法庭審理了一起殘疾人離婚案件。

三穗一女子,因為丈夫癱瘓,便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提起離婚訴訟


原告張某某與被告楊某某於2005年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了三個孩子。因婚前雙方不夠了解,結婚後經常因小事發生爭吵,加上楊某某在2017年在外務工時因為工傷事故導致下半身癱瘓,更是導致了雙方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張某某便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提起了離婚訴訟。

三穗一女子,因為丈夫癱瘓,便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提起離婚訴訟


三穗法院瓦寨法庭受理該案後,承辦法官通過查看卷宗材料及電話聯繫當事人,瞭解到被告楊某某因工傷事故已導致下半身完全癱瘓,行走不便。但因本案原告申請不公開審理,又考慮到被告的特殊情況,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承辦法官通過與當地鎮政府溝通、協調,在政府辦公樓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該案經調解未成後,辦案法官根據被告為了家庭生活打工成為癱瘓殘疾人、兩個孩子即將參加中考的家庭實際情況,並且雙方夫妻感情並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希望,本著從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有利於家庭穩定和子女成長出發。為此,法官當庭宣判不準離婚,挽救這個特殊的家庭。

該案的巡迴審理不僅僅體現了對殘疾人的訴訟權利的保障,更是體現了三穗縣人民法院在立案、審判等各個工作中儘可能多地便民、利民、惠民,真正做到了以人為本、司法便民。


來源:三穗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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