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查通报|蠡县一男子以搭乘出租车为名实施抢劫

协查通报|蠡县一男子以搭乘出租车为名实施抢劫

4月22日,蠡县警方发布的协查通报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一名中年男子以租车为名同天两次实施抢劫。

协查通告显示,4月20日上午9时许蠡县公安局接到报警,一男子从蠡县留史镇以租车为名,租用一受害人的三轮出租车至蠡县工业大街后,拒付出租费用且持刀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抢劫一部手机后逃跑。同日下午,蠡县公安局再次接到一安国市出租车司机报案,称3个小时前一男子在安国市里以租车为名,租车至蠡县王庄村南北公路后,拒付出租费用,持刀对该出租司机进行抢劫,抢劫一部手机后逃跑。

蠡县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梳理案情后发现,两起抢劫案系一人所为。根据初步调查,该犯罪嫌疑人为男性,年龄在46岁左右,身高1.75米左右,较胖、短发,头部右后侧有一块斑秃。该男子操蠡县口音,自称叫“小军”,蠡县大宋一带人,作案时上身穿一件黑色长袖T恤衫,下身穿一条蓝色牛仔裤,脚穿一双白色运动鞋。

目前,蠡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为征集线索,防止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再受损失,所以发布协查通报。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及时与蠡县警方联系,联系人:李警官13070563000;刘警官15511291888。

来源:保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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