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旅居武漢相關事實致嚴重後果的徐明芬被提起公訴-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日前,霍林郭勒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徐明芬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提起公訴,該案系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霍林郭勒市首例妨害傳染病防治案。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霍林郭勒市人民檢察院迅速提前介入,引導偵查,並在受理移送審查起訴後2個工作日內,依法從嚴從快對被告人徐明芬提起公訴。

此前,通遼市紀委監委2月12日發佈通報,詳細披露了徐明芬在疫情防控期間的作為。

霍林郭勒市首例新冠肺炎患者馬某華及第三例、第四例、第五例患者都是武漢返鄉人員徐某芬(霍市第二例新冠肺炎患者)的密切接觸者。徐某芬1月22日與同行親友由武漢市返回霍林郭勒市,之後多次外出走親會友、聚餐聚會。期間,1月24日,豪林社區網格員軒海靈在科左中旗(回老家過春節)打電話詢問徐某芬是否有武漢旅居史及同行人員,徐某芬謊稱已由武漢返回月餘、無同行人。1月27日,豪林社區書記、網格員及派出所民警先後兩次入戶排查,徐某芬仍然否認這一事實。後來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收到通遼市公安局發送的全國公安數據信息,發現徐某芬手機網絡1月份在武漢地區使用過。根據這一情況,1月28日,工作人員再次入戶核實,徐某芬才承認與徐某唯、劉某華、劉某菲(系徐某芬女兒一家三口)共同返霍事實。

2月7日,與徐某芬有過密切接觸的其弟媳馬某華被確診為新冠肺炎。2月8日,徐某芬也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同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對徐某芬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進行立案偵查。2月9日,與徐某芬有過密切接觸的其他3人又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截至2月10日12時,霍林郭勒市與確診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及間接接觸接受醫學隔離觀察人員共132人,其中集中接受醫學隔離觀察102人、居家隔離30人,給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巨大壓力和不良影響。

校對:董柏傑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