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广州市越秀区获悉,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申报已开始,请家长留意申报时间。
申报人随迁子女条件
非广州市户籍的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尚未入学的来穗人员适龄儿童和2020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不含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
申请人条件
(一)积分制入学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予以申请:
①已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居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
②申请人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已办理就业登记),在越秀区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1年以上并在缴。
(二)保障性入学
1.第一类
①已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居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五年;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五年且在缴。
②有合法稳定职业的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如申请人或其配偶拥有广州市内非越秀区房产,应在房产所在地办理居住证,并向房产所在区申请积分入学)。
2.第二类
①现居越秀区并在越秀区所属单位从事消毒站、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城市管理服务、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连续两年以上。
②在以上服务单位缴纳社保累计两年以上并在缴的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
3.第三类
①现居越秀区并获得“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 称号。
②荣获2016—2019年度越秀区最美“好房东(好邻居)”“好雇主”“好雇员”称号的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
4.第四类
申请人的子女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满7个学期以上(含7个学期)。
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须先申请并核定广州市积分分值后才能进行越秀区保障性和积分制入学申请,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上完成积分申请、核定或调整,避免影响申请2020年越秀区积分入学。
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5日上午8:30至5月12日中午12:00。2020年5月12日中午12:00越秀区积分入学申请入口关闭。
网上申报地址: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
(首页—选择“积分制入学申请”—选择“越秀区”)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2020年4月15日上午8:30至5月12日下午5:30。2020年5月12日下午5:30后各街受理点不再接收积分入学纸质材料受理。
【记者】郭苏莹
【作者】 郭苏莹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