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收到子公司業績補償款1068.54萬元

本報見習記者 李亞男

4月23日,中超控股發佈公告稱,截至2020年4月22日,控股子公司長峰電纜相關股東業績承諾補償款全部到位,總計為1068.54萬元。

公告顯示,公司於2014年12月15日與陸泉林、周春妹、陸亞軍簽訂《關於購買江蘇長峰電纜有限公司65%股權之附條件生效股權轉讓協議》,於2015年2月10日與陸泉林、周春妹簽訂《關於購買江蘇長峰電纜有限公司65%股權之附條件生效股權轉讓補充協議》,同日與陸泉林、周春妹、陸亞軍簽訂《業績補償協議》,約定公司收購江蘇長峰電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峰電纜”)65%股權的相關事宜,本次交易對價為1.97億元。截至2016年12月28日,公司收購長峰電纜的股權轉讓款已全部支付完畢。

根據上述《業績補償協議》,長峰電纜原股東陸泉林、周春妹、陸亞軍承諾,長峰電纜2019年度實現的淨利潤不低於4100萬元。而長峰電纜2019年度實際淨利潤為2702.68萬元,未達到上述承諾業績,相關股東應按照差額部分的65%向中超控股承擔現金補償義務及由此產生的稅收責任。

截至公告日,長峰電纜相關股東關於公司2019年度業績承諾的補償已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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