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关于2019年9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6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1-5721461(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

通讯地址:皋兰县名藩大道建德大厦8楼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关于2019年9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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