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向服務對象“伸手”,索賄不成反被告

2019年8月28日,永州藍山縣三藍社區村民許某在紅網百姓呼聲中實名發佈網帖《本人有房屋所有權證想換不動產權證,藍山縣不動產工作人員不給換》,投訴舉報“藍山不動產登記中心不作為,工作人員存在要錢索賄的情況”。在全省各大窗口單位大力推進作風建設、推行“一件事一次辦”的大趨勢下,竟然還有人頂風作案?這舉報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李道華在藍山縣自然資源局(原國土資源局)工作十幾年,一直兢兢業業。2018年9月,李道華被局黨組任命為不動產登記中心審核股股長。新官上任本應大有作為,他卻在千方百計地尋找發財之道。

藍山縣紀委監委駐縣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組長楊建彪:

李道華他喜歡玩網絡遊戲,常常一個月的工資剛到手就下單買了遊戲裝備。

李道華沉迷網絡遊戲花銷很大,妻子沒有穩定的工作,子女又還小,日子過得很拮据。李道華屢次想從銀行貸款,但都因為沒有資產抵押被打回。從2018年開始,李道華接觸到網絡貸款,被網絡貸款的無抵押、高額度吸引,先後從微粒貸、借唄、花唄、宜信惠普、平安普惠等各類網絡貸款平臺借款9.1萬元。

借款後的李道華著實瀟灑了一段時間,但從2018年12月開始,每個月工資只有2400多元他要還網絡貸款4500元,入不敷出的他開始向親朋好友借錢週轉,陸續從親人手中借款6萬元。得知李道華是借錢償還網絡貸款後,親朋好友再也不願意借款給他。無可奈何的李道華開始打服務對象的主義。

辦案人員楊建彪:

不動產登記中心是自然資源局的二級機構,但是它的業務主要是為群眾辦理不動產證,大部分時間是在行政審批局辦公。因而,局單位對它的日常工作監督就有點鬆懈。

2019年7月初,塔峰鎮三藍社區村民許某拿著舊版的房產證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換證,後被工作人員告知,因辦證的資料不全,已將申請移交到審核股。7月19日,當許某再次來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瞭解情況時,李道華告訴許某,不動產中心正在對他的辦理情況進行會審,同時,為了以後補充資料時方便聯繫,兩人還相互加了微信。

藍山:向服務對象“伸手”,索賄不成反被告

此後,李道華和許某在微信上斷斷續續聊了起來。許某對李道華說,只要他幫忙辦好了這件事,不會虧待他。被還貸壓得喘不過氣來的李道華想到許某有求於他,就伸手了。

辦案人員鄒信標:

7月25日,李道華嘗試著在微信上給許某發信息說:“老弟,先給我轉2萬過來週轉下,辦事剩下的再給你。”

藍山:向服務對象“伸手”,索賄不成反被告

謹慎的許某馬上就問到如果把證辦下來大概要多少費用,好心裡有個底。之後,又說自己要還銀行貸款,資金很緊張,轉不了那麼多錢。

在第一次索要未果後,7月29日,李道華再次向許某發信息說:“事情我幫你去疏通。”許某沒有回應。

8月12日,許某為了瞭解辦證的進度和補辦不動產證的資料情況,主動提出請李道華吃飯,李道華帶了家屬和朋友赴約,大家在飯局上相談甚歡。

8月16日,李道華第三次發信息說:“老弟這幾天吃飯的錢都沒得了”,再次向許某索要錢財,暗示吃請,許某依舊以自己還有貸款未還為由拒絕了李道華的要求。

藍山:向服務對象“伸手”,索賄不成反被告

辦案人員楊建彪:

許某覺得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拖延,辦證進度不快,又被李道華索要好處費,8月28日便在紅網百姓呼聲欄目髮網帖投訴此事。

收到舉報線索後,藍山縣紀委監委迅速對該線索進行核實,發現確有其事。此時的李道華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為了逃脫懲罰,8月31日晚,李道華打電話給許某解釋說,如果近期有人瞭解這件事的時候,就說李道華之前說的話是喝醉酒的狀態下說的,而且是借錢,不是問許某要錢,希望許某幫他打掩護。許某對此很反感,積極配合辦案人員快速釐清了案情。

2019年11月,經藍山縣自然資源局黨組研究,李道華被免去審核股股長職務。2020年1月,李道華受到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處分影響期24個月。

藍山:向服務對象“伸手”,索賄不成反被告

藍山縣紀委常委、監委委員黃利:

本案中,李道華利用職務便利向服務對象許某索要2萬元未遂,但是他的主觀意願是利用職務便利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且索要金額較大,雖沒有達到刑法立案追訴標準,但已是刑法規定的索賄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所以給予處罰也相應的更重些。

該案查處後,藍山縣紀委監委一方面加大對政務服務的監督查處力度,著力破解政務服務中的“堵點”、“痛點”,對向服務群眾“庸、懶、推、拖”“吃、拿、卡、要”的案件線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另一方面藉助此案,在全縣開展黨員幹部警示大會,通過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深化以案促改,讓全縣黨員領導幹部以反面典型為戒,自覺錘鍊黨性修養、強化職業操守,牢記初心,當好人民公僕。

【來源:清廉永州】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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