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向銀行償還貸款後,又多次在銀行APP上成功放款,用於賭博。4月2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女子因此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此外,法院認為涉事銀行APP自助放款系統存在漏洞,並就此向銀行發出了司法建議書。
女子還貸後
又多次在銀行APP上成功放款,用於賭博
今年2月24日,在二審改判後,資陽市樂至縣的張某最終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萬元。她被判盜竊罪,是因為她一次貸款後的連續行為。
事情得從2018年說起,那年8月27日,張某在樂至縣農村商業銀行仙鶴觀分理處以其在縣城的一套房產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30萬元,貸款期限1年。貸款的同時,她在銀行工作人員推薦下,下載了“四川農信”APP,以方便她在貸款合同有效期內自助操作貸款、還款。
去年6月18日,張某向銀行全額償還了這筆貸款。第二天上午9時左右,她在銀行辦理該筆貸款的解除抵押手續,拿回抵押的房產登記證書後,將房產過戶給他人。但因銀行工作人員操作延遲,未在APP上解除貸款抵押合同,當天12時許,操作APP時發現賬戶上依然有30萬元可用餘額的張某通過操作,先後成功放款20萬元、10萬元,然後償還。
隨後,在明知自己已經解除貸款抵押手續,不具備放款條件的情況下,張某將30萬元陸續通過APP自助放款的方式放入自己賬戶,並將其中21萬元用於充值某網絡彩票賭博賬戶進行賭博。當天17時許,銀行工作人員在更新系統時發現張某放款30萬元,隨即通過電話告知張某立即還錢。
接到銀行電話後,張某立即歸還了9萬元,但用於賭博充值的21萬元未能歸還。此時,已輸掉部分資金的她向銀行工作人員謊稱,她購買了基金一時無法變現。但沒過多久,她將21萬元輸光了。
去年6月20日凌晨3時許,張某再次通過APP操作,將之前歸還的9萬元再次放款至自己賬戶後用於賭博,隨後也輸光了。同一天,網絡賭博平臺將她的個人賬號封定。而在此期間,銀行工作人員多次電話催收,張某依舊未能歸還30萬元資金。
犯盜竊罪獲刑3年
法院認為銀行APP也存漏洞,發出司法建議書
去年6月24日,張某在未告知銀行工作人員的情況下準備離開樂至,但被民警擋獲。次日,她被刑事拘留。直到到案,她仍欠樂至農商銀行仙鶴觀分理處貸款30萬元未歸還。
案發後,張某家屬替她向銀行退還了21萬元,銀行也對張某表示諒解。去年10月31日,樂至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張某犯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萬元。此外,還責令她賠償被害銀行9萬元。
因不服一審判決,張某提出上訴。二審期間,張某親屬向被害銀行退賠了全部損失,並取得諒解。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在貸款30萬元並還款取回房產證後,將房產賣給他人,個人借款合同即終止。但她利用當天銀行工作人員因操作延遲未在APP中解除貸款抵押合同,明知自己已經解除貸款抵押手續,不具備放款條件,且自身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嘗試通過操作成功放款並償還,後又放款用於網上賭博全部輸光。在銀行工作人員多次電話催收下,她還準備離開樂至,其非法盜取、佔有銀行資金意圖和行為明顯,構成盜竊罪。
二審還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但張某親屬在二審期間退賠了被害單位全部損失並取得諒解,二審法院依法對其量刑予以改判。為此,今年2月24日,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改判,以張某犯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萬元。
與此同時,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後認為,張某在償還貸款後還能在APP上反覆放款,銀行未能及時堵住“口子”,“四川農信”APP自助放款系統存在漏洞。
為避免集體財產遭受損失,今年2月26日,法院承辦法官專程到樂至農村商業銀行與負責人座談,並依法發出司法建議書,要求銀行加強對“四川農信”APP系統的管理,杜絕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今年3月10日,樂至農村商業銀行回覆稱,經排查,該行自助放款系統不存在系統缺陷,張某行為系操作流程順序顛倒給了她可乘之機。但銀行同時表示,此事發生後,銀行及時對各項業務全流程進行梳理,加強對員工、客戶的法制宣傳,杜絕同類事件再次發生。銀行也將持續加強員工案防意識等,提高員工案防能力,並加大審計監督力度,對違規行為嚴肅問責,杜絕案件事故發生。
來源: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