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换届纪律|村(社区)“两委”换届违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选编

严肃换届纪律|村(社区)“两委”换届违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选编

严肃换届纪律|村(社区)“两委”换届违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选编

村(社区)“两委”换届违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选编

查处拉票贿选案例

案例一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三仁畲族乡好川村党员雷某伟拉票贿选案

案例简介

为谋求当选新一届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2020年7月23日晚,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三仁畲族乡好川村党员雷某伟到好川村梓里自然村党员蓝某和家中进行拉票,要求蓝某和父子在选举时为其投票,并送给蓝某和现金1000元。另外,雷某伟找到同村党员蓝某星要求其帮忙拉票助选,蓝某星于7月24日中午借邀请同村党员雷某富来家中吃饭之机,让雷某富在选举时为雷某伟投票,并先行垫付酬谢金500元。蓝某星还通过给同村的其他多名党员打电话许诺好处的方式,帮助雷某伟拉票。

处理结果

7月30日,经三仁畲族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雷某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蓝某星党内警告处分,雷某富受到通报批评、蓝某和受到提醒谈话处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案例二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大西营村村民云某某、史某某拉票贿选案

案例简介

云某某伙同史某某,在往届的台阁牧镇大西营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通过请客吃饭拉票等手段,使得云某某当选村支部书记,史某某当选村委会主任。

处理结果

2020年7月被举报,经查云某某和史某某还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9月,云某某、史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所涉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三

浙江省诸暨市姚江镇墨城坞村村民寿某友拉票贿选案

案例简介

2020年7月中旬,浙江省诸暨市姚江镇墨城坞村村民寿某友(系寿某炬伯父)到同村党员章某某家中送财物,要求在推荐村党组织班子候选人初步人选时推荐寿某炬,章某某的妻子寿某华拒收了财物,但答应会推荐寿某炬。寿某友离开后,寿某锋来到章某某家中,送去现金1000元,请章某某在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时推荐寿某炬和寿某锋等人,寿某华接受了现金。7月19日,墨城坞村召开党员大会推荐村党组织班子候选人初步人选,章某某推荐了寿某锋和寿某炬。

处理结果

7月24日,姚江镇对两人作出取消村党总支委员候选人资格处理,7月29日,寿某炬受到诫勉谈话处理;7月30日,经姚江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寿某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四

山东省临沂市经开区芝麻墩街道曹某某微信红包拉票贿选案

案例简介

2018年1月1日上午9时50分,经开区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党员曹某某通过该村党员微信群“中国共产党中洪湖党员之家”发放一个10元的微信红包(分40份),并在微信群中发出“各位党员同志们我是曹某某,参加本次支部换届选举,希望得到各位亲的支持,祝大家元旦快乐”的信息,为自己竞选拉票,构成拉票贿选。

处理结果

依据相关规定,芝麻墩街道党工委取消曹某某本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参选资格,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五

山东省昌乐县某某镇某某村党员刘某某拉票贿选案

案例简介

2017年12月16日,某某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某某镇某某村饭店内,有人通过请客吃饭的方式贿赂党员。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安排公安机关询问证人,调取物证和其他证据。经查,12月16日晚上,某某镇某某村党员刘某某邀请党员田某某、王某某在饭店吃饭,刘某某会同田某某劝说王某某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为刘某某投票。

处理结果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12月17日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对王某某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当场训诫。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镇党委分别给予刘某某、田某某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渤海先锋)

严肃换届纪律|村(社区)“两委”换届违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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