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關於實施大學生百千萬聚才計劃的意見》(東人社發〔2017〕8號)、《東營市青年就業見習(大學生實習實訓)計劃實施方案》(東人社字〔2019〕60號)等文件精神,加快集聚優秀人才,更好地服務利津經濟社會發展,現就申報2019年度百千萬聚才計劃中各項人才補貼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住房補貼及生活補助
(一)研究生住房補貼及生活補助應由現用人單位按年度申報。用人單位應於2020年4月24日前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本次補貼申報(2018年度已經申報的,繼續申報2019年度補貼)。
(二)研究生住房補貼及生活補助補貼對象條件、補貼標準、期限等有關問題參照《關於申報在東營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及生活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東人社字〔2018〕212號)文件執行。
二、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補助
(一)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補助按年度申報。用人單位本次申報應於2020年4月24日前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2013年度至2016年度補助(按吸納人數進行一次性補助,新吸納人員的可重新申報)。
(二)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補助申領企業範圍、補助標準、期限等有關問題參照《關於申報東營市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東人社字〔2018〕214號)文件執行。
三、實習實訓補貼
實習實訓補貼申領參照《東營市青年就業見習(大學生實習實訓)計劃實施方案》(東人社字〔2019〕60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未就業大學生生活補助
未就業大學生生活補助申領條件、補貼標準等有關問題繼續參照《關於申報東營市未就業大學生生活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東人社字〔2018〕213號)文件執行。
五、資金來源及發放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補助彙總情況推送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全市補貼彙總情況後向市財政局申請市級補貼資金。市財政局將市級補貼資金通過財政轉移支付文件下達至我縣,我縣按照規定比例配套資金後,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放補貼資金。
六、有關要求
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享受住房補貼、生活補助人員及吸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生活補助及實習實訓人員的備案制度,如實填報相關材料,據實提報有關證明。縣有關部門將不定期組織開展對有關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確保專款專用。對弄虛作假,冒領、騙取補貼資金的,一經查實,除追繳所發資金外,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對有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給予通報。
七、其他事宜
通知中涉及的有關文件可通過“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查看。
諮詢電話:5682329
辦理地址:利津縣大橋路30號202室
利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