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應屆畢業大學生可以報考北京公務員嗎?原來是這樣!

2020北京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3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市級機關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街道、鄉鎮等基層職位,按照《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關於做好我市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採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新錄用的公務員應當簽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的協議。另外,按照有關規定,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一般不得調出鄉鎮。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垂直管理部門的基層隊、站、所等各基層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在直轄市區級機關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9年11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考職位。

(二)其他要求

1.招考職位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限於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考,包括: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應屆畢業生;京外普通高等學校中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或者校級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應屆畢業生(除另有限定外,報考特殊職位的不要求上述資格條件)。

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職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留學回國人員;符合《北京市促進留學人員來京創業和工作暫行辦法》規定的“出國留學一年以上並已於近期回國”且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等條件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戶口留學回國人員。

參加本市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可以報考限應屆生報考職位。

2.招考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2年以上(含2年)的,限於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係在北京,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不包括2019年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報考。

3.招考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的,限於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係在北京的人員(不包括2019年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和符合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生招考職位條件的人員報考。

4.招考職位面向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的,限於符合《關於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就業工作的意見》規定的人員報考,包括:在校期間從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滿退役後復學完成學業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職或專科畢業生);應屆畢業當年從本市入伍且2019年退出現役的服現役期滿、表現良好的退役士兵。

在軍隊服役五年(含)以上的北京籍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可以報考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考的職位。

5.招考職位面向殘疾人的,限於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報考,包括以下兩類:一是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係在北京的殘疾人(不包括2019年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二是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應屆殘疾人畢業生,包括:北京生源應屆殘疾人畢業生;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應屆殘疾人畢業生。

6.選調生職位限於符合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生招考職位條件的人員報考,且需符合以下條件:(1)學習成績優良,必修課程無重修或補考,能如期畢業並取得相應的學歷和學位;(2)本科生一般不超過24週歲(1994年11月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27週歲(1991年11月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0週歲(1988年11月以後出生);(3)中共黨員或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校級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等榮譽獎勵或具有參軍入伍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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