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開展內河船舶和港口防汙染整治工作

新華社濟南4月19日電(記者 楊文 邵魯文)為推進內河航運綠色發展,提升船舶防汙染水平,山東省日前提出,從4月中旬起到年底,開展長江經濟帶內河船舶和港口汙染突出問題整治工作。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聯合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4部門印發《山東省長江經濟帶內河船舶和港口汙染突出問題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在2020年,分部署和摸排、集中整治、總結提升三個階段,在濟南、棗莊、濟寧、泰安、菏澤5個內河沿線城市開展集中整治。

針對全省內河船舶生活汙水收集裝置未有效安裝或不能實現達標排放,岸基汙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能力薄弱和未實現鏈條式管理等問題,山東省將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鞏固400總噸以上船舶生活汙水收集或處理裝置有效運行;二是推進完成100總噸至400總噸船舶加裝生活汙水收集裝置工作;三是推進岸基汙染物接收、轉運和處置銜接順暢,實現鏈條式管理和動態監管。

在監督檢查方面,山東省將對船檢機構依法開展船舶檢驗,收回不符合規定船舶的證書;加強船舶防汙染設備配備、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依規處理未按規定配備防汙染裝置或未保持正常使用船舶;對不符合規定的船舶不核發船舶營運證書或通過年度審核;建立船舶汙染物船岸交接和聯合檢查制度,對違反規定排汙的船舶和港口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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